人文科学在方法论和认识论方面之所以形成这样一些基本特征,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它们认识研究的对象的复杂性和独特性,人文世界具有客体性与主体性同构的双重属性。就人文科学的性质来说,它是对自己创造的这个世界的认识,是人认识自我、理解自我的过程。也就是说,在人文科学世界里,人既是认识的对象与客体,又是认识的主体或认识的实施者。人文科学家本身,并不可能完全摆脱自己的情感意志和好恶影响而处于情感零度状态,他也并不完全独立于认识对象之外而作价值中立的纯旁观者,他与认识对象也是可以也必然会发生对话与相互影响的。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可以双向沟通并向对方转换的特性,使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形成重大区别,它要求人文科学家在从事研究与认识活动时,既要有对象意识,也要有自我意义。他不仅要获得对认识对象相吻合的认识结果,还要时刻反思他自己的观念、思想、情感和价值体系,对于他进行的某种认识产生了某些影响又制约着他的认识结果。人文科学家总是既在认识客体,又在认识自身及与外部的关系。对人文科学世界中的这种主客体相互关系的全面而准确地把握,是文学、哲学、艺术学、美学、历史学等各个人文科学都必须共同面对的,它要求形成更加复杂化和多样性的有别于自然科学及社会科学的认识方法与研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