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网络立法目前还主要处于探索的阶段。这是因为,在中国,目前不仅网络法律是一个新事物,而且就连网络本身也还是新的事物。从法律的角度研究网络、规范网络,保护网络的发展,还是需要一个过程的。我们目前正处在这个过程的探索和刚刚开始阶段。我国目前的网络立法,一方面,在近年来制定的《统计法》、《档案法》、《测绘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新《刑法》等一系列法律中分别规定了一些与网络信息活动有密切关系的内容;另一方面,又相继颁布了如下的一大批有关网络方面的专门立法、司法解释和其他规定。
通过立法、司法解释和相关规定涉及网络监管、信息安全、电子商务、市场准入、域名注册、网络著作权等各个方面。诚然,这些立法和规定在我国处理相关网络问题时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同时也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具体表现在:①过分强化政府对网络的管制而漠视相关网络主体权利的保护。②立法主体多、层次低,缺乏权威性、系统性和协调性。③立法程序缺乏民主参与。
此外,我国网络专门立法的可操作性也比较差。 更为严重的是,这些立法、司法解释和规定中违反《宪法》和《立法法》的不在少数 。
二、生命科技法学
1.人工生殖
人类社会生生不息的关键在于人类自身的不断繁衍,生儿育女不仅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前提,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家庭所负担的重要职责所在。中华民族是一个重视伦理道德、三纲五常的民族,由此形成的香火延续观念早已深深植根于人们的脑海。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的生存压力不断增大,晚婚、晚育现象逐渐普遍。科技的发达带来了环境的恶化,种种因素的合力作用使得不孕夫妻的比例越来越高,不孕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拥有下一代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我们多数人的向往,人工生殖的出现了却了众多不孕症患者的苦恼,帮助他们实现了生儿育女的美好愿望。今天,人工生殖的医学科技发展已经较为成熟,社会大众对其也有颇高的接受度。同其他生命科技一样,它对于人类增进健康、改善生命和生活质量、预防和治疗疾病、减轻痛苦等发挥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不同于其他科学技术的是人工生殖改变了传统的由性而孕的自然生殖方式,成就了由人工方法而使人受孕生子的现实。这种改变给我们的传统伦理观念、法律制度带来强大冲击,尤其借用第三人力量的人工授精和代孕母直接导致了人工生育问题的复杂化,诸如人工生殖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代孕母应否合法化、代孕契约的效力为何、生殖细胞和胚胎的法律性质及权利归属为何,等等。一系列问题均值得我们作一番深入细致的研究。迎接人工生殖技术给人类带来的法律挑战已是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不容回避和必须认真面对的问题。人工生殖技术只有建立在法律规范的基础上,才能健康地发展,从而趋利避害,真正造福于人类。伴随着人工生殖技术的逐步发展和应用,西方一些国家率先进行了针对性的法律问题的研究,在此基础上也颁布了一些法律或议案,以求对因人工生殖而引发的法律问题提供裁决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