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社会学作为一种反自然主义社会学的理论观点,它针对传统社会学方法和程序中的可疑之点,提出了人的主观意识、体验和时间等问题,强调描述世界的语言和意义问题,对人们有启迪和借鉴作用。但它本质上具有一个致命的缺陷,即在社会认识中片面夸大意识、意义主观因素的作用,必然导致主观唯心主义的唯我论。20世纪70年代以后,现象学社会学逐渐失去了它原来的现象学本质和特征,开始走上与其他各门社会科学相互融合的发展道路。这主要表现在:①出现了与语言学、社会语言学和文化人类学合流的趋势。民俗学方法论的另一位代表人物A.西库雷尔,在70年代以后关注点由社会学理论和方法论问题转向社会结构问题;而结构本身在他看来就是加芬克尔所说的社会成员为把互动说明是合理行为的解释程序的总和;研究社会结构就是要考察社会文化群体怎样创造自己的语言,以及不同语言的描述形式怎样赋予人的活动的意义。于是,民俗学方法论便成了文化人类学的方法论的依据;作为一门知识社会学的一般取向,它把研究者的兴趣吸引到语言这个知识的发生和发挥功能的载体上。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美国社会学家P.菲尔默认为民俗学方法论未来将会与N.A.乔姆斯基的语言学和C.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人类学相互融合。②英国哲学家L.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渗入现象学社会学。P.温奇在后期维特根斯坦哲学基础上阐发现象学社会学的社会认识观点,认为在社会学中拒斥自然主义态度必然会把语言分析放在首位,因为关于实在的概念是在使用的语言中呈现出来的;实在的结构是语言结构的反映。这样,他就把社会结构研究完全归结为对日常语言的分析问题即语言哲学问题。③与某些自然主义流派也有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的趋势。如P.莱斯曼认为有可能在越轨行为社会学(见异常行为社会学)研究中应用民俗学方法论的个别理论结论,属于新行为主义的J.汤姆逊的《行为主义》(1970)一书中也可以看到加芬克尔的“实践活动的形式特征”概念的影响。
(十)法兰克福学派(Frankfurtschool)
法兰克福学派是当代西方的一种社会哲学流派,以批判的社会理论著称。由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的领导成员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初发展起来,其社会政治观点集中反映在M.霍克海默、阿多诺、马尔库塞、哈贝马斯等人的著作中。
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创建于1923年,希特勒上台后曾先后迁往日内瓦、巴黎,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迁往纽约。1950年,部分成员返回联邦德国重建研究所,部分成员仍留在美国继续从事社会政治理论研究。霍克海默1930—1958年任研究所所长,并于1932年创办《社会研究杂志》(1932—1941年)。参加研究所工作的有哲学家、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历史学家和心理学家。除上述几名代表人物外,较有影响的还有:E.弗罗姆、W.本杰明、F.波洛克、A.施密特、O.内格特等。法兰克福学派的思想发展与社会研究所的成长历程具有密切联系,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30年代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前为创立和形成“批判理论”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至60年代末过渡到“否定的辩证法”阶段;1969年以后,研究所逐渐解体,批判理论的主旨仍以不同的形式保持在新一代理论家的著述中,其中最有影响的是哈贝马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