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他流派相比,新功能主义具有以下三个特点:①对帕森斯理论传统持批判继承态度,既强调与帕森斯结构功能主义的承续关系,又强调从内部批判帕森斯理论的必要性。其中,亚历山大批判了帕森斯理论的实证主义认识论基础,主张在“后实证主义”科学观的基础上重建多维度的理论框架。新功能主义者还重新解释了帕森斯理论,以此矫正反功能主义的偏颇。②对70年代的各种反帕森斯理论流派持开放态度,力图在功能主义理论传统基础上整合上述理论。针对符号互动论、社会交换论、民俗学方法论等理论的微观分析,新功能主义力图通过重建帕森斯的行动理论来综合其理论洞见,并探索微观个体行动和宏观社会结构及制度的连接环节。对宏观社会学领域的冲突理论,新功能主义主张在保持帕森斯“规范秩序”的前提下,强调对权力、战争、强制、冲突等问题的分析,并把社会变迁分析纳入帕森斯的“分化”理论中。“新功能主义”还打破帕森斯曾为社会学划定的只研究社会系统问题的界限,对80年代以来盛行的“文化社会学”给予高度的重视,并力图在功能主义框架内解决文化与社会及人格系统的关系问题。③新功能主义尚未具备统一的理论形态。被归在新功能主义名下的社会学家,老一辈的有R.N.贝拉、A.英克尔斯、N.J.斯梅尔塞等人,新一代的有亚历山大、S.N.艾森施塔特、N.卢曼、W.施卢赫特等。他们除了具有共同的理论传统外,在许多问题上持有不同甚至对立的观点。新功能主义只能说是以超越战后社会学发展之第一阶段和建立新的综合理论为目标的尝试。
新功能主义的理论提出后,引起了社会学界的广泛注意和不同反应。不少人对新功能主义持反对和怀疑态度。对此,亚历山大的回答是:“它是新瓶装旧酒,还是确有新酿,将由历史来判定。”
(七)民俗学方法论(ethnomethodology)
民俗学方法论是对一定社区的社会成员在社会互动中所遵循的规则的社会学研究。又称民族学方法论、本土方法论。20世纪60年代发展起来的微观社会学学派之一。创始人为美国社会学家H.加芬克尔。民俗学方法论的英文词头“ethno”在希腊文中意为国家、人民、部落、种族。加芬克尔的理论借鉴了美国社会学家G.H.米德的角色理论和德国哲学家E.胡塞尔的现象学,并大量吸收了A.舒茨的现象学社会学和英国日常语言哲学的思想观点。他的基本假定是:社会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社会仅仅在它的成员觉察到它存在时才存在,因此必须对社会成员在建构和解释他们所处的社会时所使用的方法进行详细考察。在现实生活中,社会成员依据一定的规则和程序来组织社会活动,并使活动具有共同的意义。这套规则和程序就称为民俗方法,也有人称它为本土方法或民族方法。由于强调社会成员对社会现实的主观解释,民俗学方法论常常被视为一种现象学研究。民俗学方法论的研究对象是个人,它运用极为精细的实证方法,着重分析人们行为的微观方面,力图发现和描述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做出行为、响应行为和改变行为的规则。在他们看来,这些不成文的、公认的行为规则是一切社会生活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