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活动是由有思维的人的活动构成的,表现出强烈的个性、偶然性。尽管在这种个别性、偶然性的背后也隐藏着一般性、必然性,但比较其他科学研究的对象,要发现历史活动的一般性、必然性,有其特殊的困难。况且,历史科学并不是脱离具体历史事实,抽象地理论地阐述一般规律,作为它的一项任务,就是要记述历史,反映历史活动中确曾真实存在过的个别性、偶然性,抽掉了这些东西,等于抽掉了历史的血肉,历史也就不成其为历史了。有的资产阶级史学家认为:“自然科学与史学虽同以实质为根据,然研究时之观察,绝不相同。自然科学家之于实质,抱一种通概之眼光研究而组织之,以求得因果定律为止境。吾人之应用普通名词,即为此种概念之见端,如男女也,草木也,衣服也,凡所表示,皆具有共同之特点者也。通概所包愈广,则其所含之实质愈少。至物理学中之相对论,几可统括万象,故其中所有之实质,排除殆尽。其为物也,弥漫于宇宙万有之中,不复有古今中外之别,此即用自然科学方法,研究实质所得之结果也。至于历史之实质,则纯以求异之眼光,研究而组织之。人类之始有专名,即为此种概念之发轫。如尧舜,如禹汤,凡此诸名,非表诸名之所同,乃表诸人之互异。史家对于已往之事迹。亦复如斯。如召陵之盟,城濮之战。其所致意者乃召陵城濮二役也。非古今所有之盟与战也。此自然科学之观察点与史学不同之大概也。”[1]这种意见不承认史学可以“通概”当然不对,但它又包含一定的合理性,因为历史是以无数个别性、偶然性构成其具体过程的,取消了个别性、偶然性,等于取消了历史、取消了历史科学。历史科学既要反映个性,又要揭示共性,这样处理个性与共性的关系,是历史科学的任务规定的,也是历史科学的认识对象的特点规定的。
历史过程川流不息,不会停止,也不会重演,不能人为地复制,也不能搬进实验室。这一点又不同于其他科学研究的对象。自然科学家可以一次又一次重复地观察、研究自己的研究对象。例如,动物学家为了了解某种动物,既可以找来一定数量的这种动物,进行观察,进行比较;又可以一只只地解剖、试验,反复研究,反复认识。社会科学虽然一般都不能将自己的研究对象搬进实验室,但却一般都能从大量的反复出现的事实中考察自己的研究对象。例如,经济学家总是从反复展开的经济运动现象中把握经济规律,法学家总是从反复出现的犯罪现象中提出法学理论。可是,历史学家面对的认识对象却与此不完全相同。要记述秦始皇的活动,评价秦始皇的地位,只有研究秦始皇。秦始皇的历史活动曾经是活生生的,可是现在已不复存在,并且无法复制,无法再造。当然,中国古代皇帝并非只有秦始皇一人,封建皇帝之间有其共性,可是作为历史科学的研究对象,谁也不能简单地把以后那些有作为的皇帝都概括为秦始皇的再版。这就可以看出,作为历史科学的认识对象,历史过程既意味着过去,又意味着任何历史现象都有强烈的个性,这就要求历史科学应该有把握自己对象的处理方法。
(二)认识过程的特点
历史科学对于自己研究对象的认识过程,既不等同于自然科学,也不等同于其他社会科学,有着自己的特点。
当然,历史科学对于历史的认识,从本质上看,是贯彻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的,这一点和任何科学并无区别,就其运用唯物史观来说,又和其他社会科学相同。但是,作为一门特定的具体的学科,由于自己的认识对象有许多特点,因而对于这一对象的认识过程也会有许多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