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性质》——文的本意在于分析企业在市场机制中的地位,力图说明为什么企业成为市场活动中的基本组织单位?为什么每种要素所有者不是以自己的产品直接参与市场交换,而是把各自的要素组合为企业,然后以企业作为产品的出售者参与市场交易?于是科斯重新提出了一个简单的问题:为什么企业会出现?按教科书答案是:没有企业时,纯消费者都会饿死的。另一个为什么企业会出现的答案是:社会上不同的人对风险有不同的喜好,那些不喜欢冒险的人会成为企业的雇员,而不怕风险的人会成为雇主。雇员拿没有风险的工资,雇主承担所有风险。但科斯反驳道,这只是说明我们需要一个买卖风险的市场,并不说明我们需要企业,保险的买卖完全可以满足对风险态度的人们的需要。有学者提出了一个好像可以接受的答案,由于有劳动分工,所以需要企业。科斯在他1937年的经典文章中争辩道,这个答案是错的,因为市场的功能就是组织分工,既然市场可以组织分工,为什么我们还要企业——这个问题才是真正企业理论的起点。科斯答道,市场和企业是两种不同的组织劳动分工的办法,企业的出现一定是企业的交易费用低于市场的交易费用,所以交易费用的差别是企业出现的原因。企业的边界是由企业内行政管理费用与市场费用相比较而决定的。当企业的规模扩大时,内部行政费用会上升,这增加的费用接近节省下来的市场费用时,企业的规模就不会扩大了。
20世纪30年代科斯之所以提出交易成本范畴,直接的目的是论证企业存在的必要性。这种必要性在于:如果没有企业制度,每一个要素所有者都用自己的要素来生产产品并直接参加交易,那么市场交易者的数目将非常之大,交易摩擦将极为剧烈,从而交易成本也会惊人的高,甚至使交易中止。企业作为一种参与交易的组织单位,其经济作用正在于把若干要素所有者组织成一个单位参加市场交换,从而减少市场当事者数目、减轻交易摩擦、降低交易成本。
科斯的上述分析隐含了一个更深刻的思想,即交易背后的产权界区问题,他实际上已经注意到在企业产权界区清晰的条件下,运用价格机制去实现企业间联系的摩擦就小,交易成本就低,反之,交易成本就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交易成本范畴成为现代产权理论的一个基本范畴。
50年代末,60年代初科斯产权思想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将交易成本概念进一步拓展为社会成本范畴,而社会成本范畴研究的核心又在于外在性问题:恰恰在外在性问题上,产权界区含混所造成的混乱和对资源配置有效性的损害表现得最为充分。
所谓外在性是指某个人的效用函数的自变量中包含别人的行为。这是一个很抽象的定义,但这种外在性在现实生活中却是极为普遍的。通俗地说,外在性是指经济当事人之间在利益关系上存在这样的情况,一方对另一方或其他诸方的利益造成的损害或者提供的便利都不能通过市场加以确定,也难以通过市场价格进行补偿或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