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老绅士来看过他的孙子以后,“三支烟囱”的生活就跟从前大不相同了。虽然孩子们知道了他的名字,可是他们从来不用名字称呼他——至少在他们独处时是这样。在他们心目中,他永远是那位老绅士,而我认为,他在我们心目中最好也永远是老绅士。即使我告诉你他叫斯努克斯或者詹金斯(这都不是他的名字),也不会使他在你们心目中变得更加真实,不是吗?再说,总该允许我保守一个秘密吧,就这一个。除此以外,我已经把一切都告诉你了,只有这一章里发生的事情除外,而这已经是最后一章。当然,我也不是把所有事情都告诉了你。如果我那样做的话,这本书就永远没有结尾了,那就太可惜了,不是吗?
好了,言归正传,“三支烟囱”的生活跟从前大不相同了。厨师和女佣都很好(我倒不妨把她们的名字告诉你,她们是克拉拉和艾瑟尔温),不过她们似乎不想让威尼太太动手,她们对妈妈说威尼太太笨手笨脚的。因此威尼太太每个星期只来两天,洗衣服熨衣服。后来克拉拉和艾瑟尔温又说,只要没人打搅她们,她们就能把家务全做好,这就是说,孩子们不用再准备茶点、收拾杯碟、洗刷茶具还有给房间除尘了。
这样一来,他们的生活就空虚多了,虽然他们过去常常装出不爱做家务的样子,但那既是在骗自己,也是在骗彼此。现在妈妈既不写作又不做家务,她就有时间给孩子们上课了。孩子们只好听课。无论给你上课的人多么讨人喜欢,上课就是上课,全世界都一样,即使最有趣的课也不如削土豆皮或者生火好玩。
话说回来,妈妈现在既然有时间上课,也就有时间像过去那样做游戏,或是给孩子们写小诗了。自从搬到“三支烟囱”以后,她一直没什么时间写诗。
上课这件事奇怪得很。不论孩子们上的是什么课,他们想上的总是另一种课。彼得上拉丁语课的时候觉得,要是能像伯比那样上历史课就好了。伯比却宁愿上算术课,那是菲丽丝正在上的课,而菲丽丝自然觉得拉丁语才是最有意思的课。如此种种。
于是,有一天,他们坐下来打算上课的时候,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座位上发现了一首小诗。我把这些诗写在这里,好让你知道他们的妈妈确实能够理解孩子们的心思,也会用他们使用的字眼,能做到这样的大人并不多。我猜大多数的大人记性都很差,长大之后就忘记了自己小时候的感受。这些诗自然是用孩子们的口气写的。
彼得
我以为恺撒简单得很——
那时的我实在是笨!
刚开始把恺撒啃,
是什么意思,我拿不准。
动词这东西可真蠢。
我宁愿去背国王的年份!
伯比
要问我哪门功课最难?
那就是谁接了谁的班。
王后和国王排成串,
什么事都要把年份看。
年份多到我想吐,
我宁愿学的是算术!
菲丽丝
一磅磅的苹果写满石板,
请你来把账算一算。
改了又改,还是算不出,
除法气得我真想哭。
要是能和男孩一样学拉丁语,
我就把石板摔成两半,大声欢呼!
当然,这种事情为上课增添了许多乐趣,也让你知道,给你上课的人明白学习的过程不是一帆风顺的,有些事情你不懂,她明白不是因为你笨,而是要学了才会!
后来吉姆的腿渐渐好转,孩子们很喜欢上楼去到他那里坐坐,听他讲上学的故事和他那些同学。他有个同学叫帕尔,吉姆对他的印象别提多糟糕了,还有个同学叫小威格斯比,吉姆非常看重他的意见。还有姓佩利的三兄弟,年纪最小的叫佩利老三,经常跟人打架。
所有这些事彼得都听得津津有味,妈妈似乎也听得很有兴趣,因为有一天她递给吉姆一张纸,上面是她写的诗,诗里写的是帕尔,同时巧妙地穿插了佩利和威格斯比的名字,以及吉姆不喜欢帕尔的原因,还有威格斯比对这件事的明智见解。吉姆高兴极了,从来没有人专门为他写过诗。他把诗读了许多遍,直到把它背下来,然后把诗寄给了威格斯比,他几乎跟吉姆一样喜欢这首诗。说不定你们也会喜欢的。
新来的男孩,
他的名字叫帕尔,
他说面包配牛奶才算吃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