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林肯来说,在斯普林菲尔德的第一年是孤独的一年,整天见到的差不多都是那帮晚上聚在斯皮德杂货店后面谈论政治消磨时光的人。林肯不愿去教堂做礼拜,据他说,因为斯普林菲尔德的教堂太精美了,他有些不习惯。
这一年,只有一位女士跟他说过话,他曾写信给朋友说,她是“实在躲不开了”,才开口说话的。
然而,1839年,城里来了一位女士,她不但跟他说话,而且追求他,还打定主意要嫁给他,她叫玛丽·托德(MaryTodd)。
有人曾问起林肯,托德家为什么要这样拼写自己的姓氏(Todd也可写为Tod),他说,也许对上帝来说,一个“d”就足够了,但托德家要有两个才行吧。
托德家吹嘘自己的家族可以追溯到六世纪,玛丽·托德的祖父、外祖父以及他们的兄弟和父亲都做过将军和州长,其中一人还曾是海军部长。玛丽在肯塔基州列克星敦一所势利的法语学校接受教育,学校是维克特丽·夏洛特·拉·克利尔·蒙特拉太太和她丈夫开办的,他们两位是法国贵族,在大革命时期为了不上断头台而从巴黎逃了出来。在他们的**下,玛丽的法语非但带上了巴黎腔,她还能像凡尔赛宫柔美的侍臣一般,跳沙龙舞和切尔克斯舞。
玛丽一向骄傲自大、目中无人,自觉高人一等。她还固执地相信,自己有一天会嫁给一个将来会做美国总统的男人。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她不但坚信这一点,还拿它到处炫耀。人们都觉得她傻,笑话她,还对她说三道四。但这丝毫不能撼动她的信念——什么都不能阻止她吹嘘。
谈到玛丽,她的姐姐说她“喜欢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热衷炫耀,喜欢大场面,权力欲很强”,是自己见过的“最有野心”的女人。
不幸的是,玛丽的脾气很坏,经常失控。1839年的一天,她和继母大吵了一架,盛怒之下,她摔门而去,走出父亲的房子,到斯普林菲尔德跟她已婚的姐姐去住了。
她下定决心要嫁给一位未来的总统,当然,她也选对了地方,因为世上再没什么地方比伊利诺伊州的斯普林菲尔德更有希望了。当时,这里只是一个肮脏的西部小村庄,懒洋洋地散布在光秃秃的大草原上,没有道路、没有电灯,更没有人行道和下水道。牛群在村子里自由地漫步,猪在主路的泥坑里打滚,空气里弥漫着成堆的粪便发出的恶臭。整个镇子只有一千五百人。但在1839年,这里住着两个将要成为1860年总统候选人的年轻人——民主党北方派系的候选人史蒂芬·A.道格拉斯和共和党候选人[1]亚伯拉罕·林肯。
两个人都认识玛丽·托德,在同一时间对她展开追求,都曾把她揽入怀中。她也曾表示两个人都向她求过婚。
据她姐姐说,每当有人问她想嫁给哪一位追求者时,玛丽都会回答:“最有希望成为总统的那一个。”
而这等于在说道格拉斯,因为当时他的政治前途要比林肯好上百倍。虽然只有二十六岁,但他已经有了“小巨人” 的绰号。当林肯还住在斯皮德杂货店的阁楼上,为自己的律师生涯苦苦挣扎、穷得没钱吃饭的时候,道格拉斯已经当上美国国务卿了。
多年前,道格拉斯就立志要成为美国的政坛巨擘,那时,其他州的人甚至不曾听说过林肯。其实,在当选总统的两年前,一般人对林肯的了解也仅限于他曾经跟才华横溢、位高权重的道格拉斯进行过辩论。
玛丽的家人都以为她更喜欢道格拉斯,事实可能也确是如此。他不仅讨女人喜欢,他的个人魅力,他的政治前景,他的行为举止,他的社会地位,都要比林肯高出一筹。
另外,他还有低沉而美妙的嗓音、一头乌黑的鬈发,他的华尔兹无可挑剔,他还会为玛丽·托德奉上可爱的赞美。
他是她理想中的男人。她也曾对着镜子,小声地叫自己“玛丽·托德·道格拉斯”。听起来多美啊,她一次次地做梦,梦到和他在白宫跳着华尔兹。
在追求玛丽期间,一天,道格拉斯跟人打了一架,就在斯普林菲尔德的广场上。恰巧这位打架的报纸编辑,是玛丽挚友的丈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