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顿·奥法特非常喜欢林肯,就是他雇林肯去的新奥尔良。奥法特喜欢他讲的笑话和故事,也喜欢他诚实的品质。他雇林肯返回伊利诺伊州,砍倒几棵树,在新塞勒姆建造一间小木屋,开起了杂货店。这是一个总共只有十五到二十间小木屋的小村子,都建在蜿蜒曲折的桑加蒙河沿岸高耸的悬崖上。在这里,林肯一边在杂货店当店员,一边经营着一间磨坊兼锯木厂。他在这里生活了六年——这六年对他的未来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村子里有一帮野蛮、喜欢聚众挑事的家伙,人称“克林帮”。这群人自称比伊利诺伊州的其他任何帮派都更能喝威士忌,更能发毒誓,更能摔跤,更能打架。
但他们心地都不坏。他们忠诚、率真、慷慨、富有同情心,就是喜欢出风头。所以,当喜欢夸夸其谈的丹顿·奥法特来到这儿公开赞扬他的杂货店店员亚伯·林肯孔武有力的时候,克林帮的人乐坏了,他们要给这个自命不凡的家伙长点儿见识。
不过事情的走向恰恰相反,年纪轻轻、高大健壮的林肯赢了赛跑和跳远。靠着他的长胳膊,他扔出去的大槌或加农炮弹比其他人都远。而且,他会讲他们听得懂的笑话,他讲的故事能让他们笑上几个小时。
在新塞勒姆,他的人生达到了新高度。拿克林帮来说吧,一天,全村的人都会聚在白栎林下,观看他跟他们的帮主杰克·阿姆斯特朗摔跤。当林肯把阿姆斯特朗摔翻在地的时候,他成功了,他取得了最终的胜利。从此以后,克林帮就奉他为帮主并效忠于他。他们任命他为赛马和斗鸡的裁判;当林肯没了工作、无家可归的时候,他们把他带回家,供他吃住。
在新塞勒姆,林肯找到了他寻找多年的机会——克服恐惧、在公众面前演讲的机会。在印第安纳,他仅有的机会就是在田地里对着一小群农民讲话。但在新塞勒姆,有一个“文学社”,他们每周六晚上都会在拉特里奇旅馆的餐厅聚会。林肯欣然加入了这个社团,并在活动中担当起主导性角色,他讲故事,朗读自己创作的诗歌,对诸如桑加蒙河的通航等问题发表即兴演说,还会就各种时事问题与人辩论。
这是一个意义深远的活动,它开阔了林肯的精神境界,唤醒了他的壮志雄心。他发现自己拥有一种通过演讲影响他人的特殊能力,这个认识极大地增强了他的勇气和信心。
几个月后,奥法特的杂货店倒闭了,林肯也因此没了工作。但恰好,选举也即将开始,全州上下都在大谈政治,因此他打算趁此机会试一试自己的演讲能力。
在当地教师门特·格雷厄姆的帮助下,他花几个星期写出了他的第一篇竞选演讲。在演讲中,他正式宣布自己竞选州议会议员。他表示,自己支持“改善民生……桑加蒙河通航……提高教育质量……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等。
临近结尾,他说道:
“我出生并成长于极度的贫困中,没有富裕或有名的亲戚和朋友的推荐。”最后,他用这句悲壮的话作结:“如果好心的你们认为我应当退居幕后,我不会因此灰心丧气,因为我早已习惯了生活中的不如意。”
几天之后,一个人骑着马突然冲入新塞勒姆,带来了一条令人震惊的消息:索克部落的首领“黑鹰”带领他的印第安武士挑起了战事。他们烧毁房屋、掳掠妇女、屠杀拓荒者——洛克河沿岸弥漫着“红色恐怖”。
惊慌失措的州长雷诺兹急忙召集志愿兵,于是,“没有工作、身无分文的议员候选人”林肯参军了,时间是三十天,他还被任命为上尉。他竭尽全力操练克林帮,可对于他的命令,他们毫不理睬,还大声喊道:“见鬼去吧。”
赫恩顿说林肯一直把参军抗击“黑鹰”一事看成是“假期里的玩乐和偷鸡摸狗之类的勾当”——其实差不多就是这样。
后来,在一次国会演讲中,林肯透露,他没有进攻印第安人,只是“进攻了几株野洋葱”。他说自己没有看到一个印第安人,倒是“在血泊中跟可恶的蚊子缠斗了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