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特里奇旅馆不过是一间饱经风霜的简陋小木屋,跟西部边境地区其他的小木屋没有什么分别,陌生人不会多看它一眼。林肯却整天盯着它,他的全部心思都在这里面了。对他来说,这里就是天,就是地,每次经过这里,他的心都怦怦乱跳。
他向杰克·凯尔索借了一本莎士比亚的戏剧,躺在杂货店的柜台上,翻开书,把这句话读了一遍又一遍:
轻声!那边窗子里亮起来的是什么光?
那就是东方,朱丽叶就是太阳!
他合上书,他读不下去了,他不能思考了。他在那儿躺了一个小时,做着梦,回忆着前一天晚上安说过的可爱的话。现在,和她在一起的几个小时,成了他活着的唯一意义。
那年月,时兴缝被聚会,安难免也被邀请参加。她修长的手指做起活来,飞针走线,特别的迅捷灵巧。林肯常常上午载她到聚会的地方,晚上再去接她。一次,他鼓起勇气走了进去——这是男士很少出现的场合——坐在她身边。她的心怦怦直跳,脸上也泛起了红晕。她兴奋得针脚都凌乱了。那些年长也更沉稳的女人看到后,都只微微一笑。聚会的主人一直保留着那条被子,等林肯做了总统,她骄傲地向参观者展示,他的爱人缝出的不规则针脚。
夏季的晚上,林肯和安会沿着桑加蒙河岸散步,那时,夜莺在树林中啼叫,萤火虫在夜空中划出道道金线。
到了秋天,等栎树染上火红的颜色,山胡桃“啪啪”往下掉的时候,他们就在林间漫步。冬天,下了雪,他们就走进森林,那时——
每一棵栎树、白蜡树、胡桃树,
都披上了伯爵昂贵的貂皮大衣,
连榆树上最为贫贱的枝桠,
都盖上了一英尺厚的珍珠。
对两个人来说,生活有了一丝神圣的温存,一层全新的、异常美好的意义。每当林肯凝视着安的蓝眼睛,她的心就陶醉了。而她简单的触碰,也会让他屏住呼吸。他惊喜地发现,这个世界原来如此幸福。
不久前,林肯和一个酒鬼合伙做起了生意,他是牧师的儿子,名叫贝里。当时新塞勒姆村逐渐衰落,所有的杂货店都濒临破产。但他们俩却看不到这一点,于是,他们买下三间杂货店的烂摊子,整合到一起,开了一间杂货店。
一天,有个人要搬去爱荷华州,他把有篷马车停在林肯-贝里杂货店门前。路面松软难走,马也累了,他想减轻货物的重量。于是,他把一桶杂物卖给了林肯。林肯不想要杂物,可是他又心疼马儿。他付给那人50美分,没做任何检查就把桶滚到杂货店的里屋去了。
两周后,他闲着无聊,就把桶里的东西倒在地上,想看看他都买了些什么玩意儿。呵,结果他在那堆垃圾下面找到了一整套《布莱克斯通英国法释义》,并开始阅读。农民们都在田里忙着干活,顾客少之又少,他有大把的时间读书。他越读越觉得有趣,他从未这样沉迷于一本书。他如饥似渴地读着,一口气把四卷书全读完了。
接着,他做了一个重大决定:他要成为一名律师。他想成为让安·拉特里奇引以为豪的结婚对象。她同意了他的计划,两人约定,一旦林肯完成法律学业并成为律师,他们就结婚。
读完《布莱克斯通英国法释义》后,他穿过草原,去二十英里外的斯普林菲尔德借来别的法律书籍。那里有位律师,是他在抗击“黑鹰”之战中遇到的。回家的路上,他翻开书,边走边读。碰上难懂的章节,就停下来,集中精力思考,直到领会了其中的含义。
他读啊读,读了二三十页,直到夜幕降临看不到字……星星出来了,他也饿了,这才加快脚步。
他不知疲倦地埋头读书,没有心思做别的事。白天,他躺在杂货店旁边的榆树树阴里,光脚抵着树干读。晚上,就到箍桶匠的店里,借着用散落的废料生起的火读。他常常独自大声朗读,时不时合上书,记下其中的意义,并进行修改或是重新措辞,直到一个孩子都能理解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