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1年,战争爆发的时候,一个衣衫褴褛而失意的男人,正坐在伊利诺伊州加利纳的皮革店货箱上,抽着陶土烟斗。他的工作是从农民手中购买猪和兽皮,并做好记录。
他的两个弟弟拥有这间店铺,本来他们无论如何都不想让他在这儿。可他在圣路易斯的街头流浪了几个月,一直没找到什么工作,老婆和四个孩子也一贫如洗。最后,他绝望地借了几美元,买好火车票去肯塔基向父亲寻求援助。老头儿相当有钱,可是一分币都不愿出。他坐下来,给加利纳的两个小儿子写信,要求为他们的哥哥提供一份工作。
于是他们立刻聘了他,更多是因为家族政治和家人间的善意。
他的报酬是每天两美元,但可能已经超出了他的价值。他的经营能力不比一只野兔强,又懒惰马虎,吊儿郎当,喜欢喝玉米威士忌,还一直欠债。他总是四处借钱,数目都不大,所以,朋友们看到他时,都看向别处,并穿过马路走到路对面,好躲开他。
无论他做什么事,最后都一败涂地。
至少到目前是这样。
但是,以后不会了。
因为好消息和惊人的好运气即将降临。
不久之后,他将如闪耀的流星一般飞入荣誉的殿堂。
现在,他还得不到家乡的尊重,但三年之后,他将指挥世界上最强大的军队。
四年之后,他将击败李,结束内战,并把自己的名字用耀眼的字母刻入史册。
八年之后,他将入主白宫。
那之后,他将以胜利者的姿态周游世界,收获无数的荣誉、奖章、鲜花以及晚餐后的演讲——可在加利纳,人们还曾穿过马路躲开他呢。
这真是一个令人惊叹的故事。
与之相关的一切都很离奇,连他母亲的态度也有些反常。她从不关心他——他当上总统了,她还拒绝去看他。他出生时,她甚至没有给他起个名字。她的亲戚们用一种类似抓阄的方式,给他起了个名字:他六周大的时候,他们从纸袋上撕下一些纸条,在上面写下各自最喜欢的名字,然后混在一起放进帽子里,再从中抓一个出来。当时,他的外祖母辛普森在读荷马的诗作,就在自己的纸条上写下“希拉姆·尤里西斯”。结果,它被抽中,也因此成为他在家里用了十七年的名字。
但是,他羞怯而又愚钝,所以村子里的人都叫他“尤斯利斯[1]”格兰特。
在西点军校,他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因为他母亲本姓辛普森,那位填写任命书的政府人员就认为他的中间名是辛普森,所以,格兰特成了“U.S.格兰特”。其他学员知道后,大笑着把帽子扔到空中,大声喊道:“伙计们,山姆大叔来了!”直到他逝世,同学们一直叫他山姆·格兰特。
他毫不在意。他朋友不多,不在意别人怎么称呼他,也不在乎自己的外表。他不扣上衣纽扣,不擦枪,也不擦鞋,点名经常迟到。他没去掌握拿破仑和腓特烈大帝的军事原则,而是用大量时间读《劫后英雄战》和《最后的莫希干人》之类的小说。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一生连一本军事著作都没读过。
内战结束以后,波士顿市民集资为他买下一间图书馆,然后派人去调查他已经有了哪些书。结果,他们惊讶地发现,格兰特连一本军事著作都没有。
他不喜欢西点军校,不喜欢军队,不喜欢任何与它相关的东西。成名之后,在检阅德国军队的时候,他对俾斯麦说:
“我对军事没有太大兴趣。实际上,我更喜欢当个农民,而不是军人。尽管参加了两次战争,但每次参战,我都心怀悔恨,每次离开军队,都心怀喜悦。”
格兰特承认,他天生懒惰,不爱学习。即使他从西点军校毕业了,也依然把“敲”写成“高支”,把“安全”写成“宁全”。他非常擅长数学,希望能当一位数学教授,但因为没有空缺,只好在军队里混了十一年。他要解决吃饭问题,而待在军队里,这个问题会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