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恩的回报。“偿还”债务,向恩人“回报这些义务”,即从主动报恩的观点看,这些报恩行为也是义务。
A.义务。无论怎么偿还,都无法还清,且没有时限。
忠:对天皇、法律和日本的责任。
孝:对父母和祖先(也含对子孙)的责任。
任务:对工作的责任。
B.义理(“义理”是日文特有词,包含了情义、道义等)。须如数偿还,且有时间限制。
1.对社会的义理
对领主的责任。
对亲家的责任。
对他人的责任,因为受恩于他人,如获得钱、恩惠、事业帮助(如“工作同伴”)。
对远亲的责任(伯母、伯父、外甥、侄子),不是因为受恩于他们,而是因为受恩于共同的祖先。
2.对名声的义理(也就是名誉)
有人侮辱自己,或者把失败归咎于自己时,为自己“洗刷”污名的责任,即报复或者复仇。(注:这种反击不被认为是侵犯。)
不承认自己(专业上)的失败或者无知。
遵守日本礼仪的责任,即实施一切尊重上级的行为,不逾越地位地生活,在不合适的场合克制情感表露,等等。
中国的这种伦理观念从未被日本接受。伟大的日本学者朝河贯一在谈及中世纪时期的中日对比时,说:“这些观念显然和日本的天皇权威有冲突,因而从未被全盘接受过,哪怕只是理论上。”事实上,在日本,“仁”成了一种匪徒的品质,完全丧失了它在中国伦理观中的崇高地位。在日本,“仁”的发音是jin(写法仍和中国的汉字一样)。“行仁”或者“行仁义”对于最高层来说也不是必须具备的美德,“仁”已经被完全排斥在日本人的伦理体系之外,“行仁”简直像是在做什么非法的事。它也可以是值得称赞的行为,比如把自己的名字列在公共慈善的募捐簿上,或者宽恕一个罪犯。但是它毫无疑问是分外的事,不是你必须去做的。
“行仁义”还有另一种“非法”的含义:它通常是匪徒看重的品格。对于德川时期的那些强盗和暴徒——武士佩带双刀,而他们只佩带单刀——“行仁义”是一种荣誉:当一个匪徒向陌生人寻求庇护,陌生人为了以后不遭到匪徒团伙的报复,就会答应下来,因此就是“行仁义”。在近代用法中,“行仁义”的地位变得更低了,经常出现在对应受惩罚的行为的讨论中。日本的报纸说:“普通劳工仍在行仁义,他们必须受到惩罚。警察必须确保街头巷尾中依旧盛行的行仁义现象被取缔。”当然,他们指的是在敲诈勒索团伙和黑社会中依旧盛行的“强盗的荣誉”。特别是在近代日本,当小工头非法雇用没什么技术的工人,通过剥削他们来牟利,就像世纪之交时美国码头上的那些意大利工头那样,他们就被说成是在“行仁义”。 中国观念中的“仁”在日本被贬损得无以复加了。日本人篡改和贬低中国伦理观中关键的一项美德,并使得再无其他相应品德来约束“义务”,于是孝道便成了日本人必须履行的责任,哪怕它会纵容父母的罪行和不公。只有当孝道和对天皇的义务冲突时,才可以被废除。此外,哪怕你的父母为老不尊,或者正在破坏你的幸福,你也一样不能舍弃孝道。
有一部现代日本电影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位母亲在儿子那里意外发现了一大笔钱。儿子是已婚的乡村教师,他从村民那里筹集到这笔钱,是为了替一个即将被父母卖入妓院的女学生赎身。那女孩的父母也是迫于无奈,由于乡村饥荒,一家人都快饿死了。乡村教师的母亲自己经营着一家规模可观的餐馆,生活富裕,但她从儿子那里偷走了这笔钱。儿子知道是自己母亲拿的,却不得不扛下了所有的指责。他的妻子发现真相后,留下了一封遗书,说丢钱的责任在于自己,随后抱着他们的孩子一起投河自尽。事情被公开后,甚至没有人质疑这个母亲在整个悲剧中的责任。儿子履行了孝道后,只身前往北海道去磨炼自己的意志,以求日后能坚强地应对同类考验。他是一个自命高尚的悲剧英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