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之间的纵欲也是传统“人情”的一部分。在古代日本,同性纵乐是被武士、僧侣等上流社会男性接受的一种行为。在明治时期,日本为了得到西方人的赞许,宣布许多传统习俗为非法,那时候它也规定了同性性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日本人至今认为这种习俗是“人情”之一,没必要进行道德说教,但又必须有度,不能干扰正常的家庭生活。因而,尽管有的男性会选择成为专业的男艺妓,但总体来说男人或者女人不太可能会彻底“变成”同性恋(用西方人的措辞)。日本人很吃惊,美国竟然有成年人在同性性行为中扮演被动角色。日本成年男性通常都会寻找少年当自己的性伴,因为他们觉得一个成年男性扮演被动角色有损尊严。日本人划定界限,明确什么可以做且能保持自尊,只不过他们的界限与美国人的不同。
日本人也不认为**一事关乎道德问题。没有一个民族像日本一样有这么多**工具。在这方面,日本人试图让这些工具不要太招摇,以免遭到外国人的指责,但他们自己并不觉得这些工具是罪恶的。欧洲大部分地区甚至比美国更激烈地反对**,这种态度是在西方人成年以前就深植在他们的意识中的。男孩从小就会听到大人悄悄说,**会致人发疯,或头发变秃。当他还在幼年时,母亲就会监视他,一旦发现他**就会当作大事,施以体罚。她可能会绑起他的双手,也可能会吓唬他,说上帝会惩罚他。日本人在幼儿和少年时期从没有过这种经历,因而长大成人后也不会抱有西方人那种态度。他们对**没有任何罪恶感,并认为只要它处于正经生活中的次要位置,就不算过度纵欲。
酗酒是另一种被许可的“人情”。日本人觉得,美国人发誓滴酒不沾实属西方人的怪癖之一。他们对于美国某些地方的禁酒令也持有同样感觉。在日本人眼里,喝清酒是一种正常人都不会拒绝的享受。但酒精毕竟属于次要的消遣,也不会有一个正常人会过度沉溺于此。根据日本人的思维方式,人们既然不担心“变成”同性恋,那么也不用担心“变成”酒鬼。确实,嗜酒成癖的酒鬼并没有成为日本的社会问题。酒精是令人愉悦的消遣,家人或者公众都不会觉得一个醉酒的男人很讨厌。日本人喝醉后不太可能变得暴力,自然也没人觉得他会揍自己的孩子。一般常见的是,人们在喝醉后摆脱了日本严厉的礼节束缚,大哭一场,或者放浪形骸、纵情声色。在都市的清酒聚会上,人们甚至喜欢坐到对方的大腿上。
保守的日本人会严格区分饮酒和吃饭。在供应清酒的乡村聚会上,只要一个人尝了一口米饭,就意味着他不会再喝酒了。他由此进入另一个“圈子”,他必须保持两者分开。在家里他可以在饭后喝清酒,但他不会同时又吃饭又喝酒。他必须在开始一种享受时,放弃另一种。
日本人的“人情”观带来一些重要的后果。它从根本上否定了西方哲学中肉体和精神这两种力量在人类生活中互争上风的观点。在日本哲学中,肉体并不是罪恶的,而享受肉体的快感也并非罪行。精神和身体并非宇宙中相互对立的两股力量。日本人从这种信念中得出了一个逻辑结论:世界并不是善和恶的战场。乔治·桑塞姆爵士写道:“纵观日本人的历史,他们似乎在某种程度上没有能力去发现,或者不愿意去抓住有关恶的问题。”事实上,日本人不断地把他们的信念当作自己的生活观。他们相信人类有两个灵魂。这两个灵魂并非是不断在斗争的“善”与“恶”,而是“温柔”的灵魂和“粗暴”的灵魂。在每个人和每个国家的生活中,都有一些场合需要“温和”的灵魂,一些场合需要“粗暴”的灵魂。这两个灵魂并非一个注定要下地狱,一个注定要上天堂。他们在不同的场合中都是必须存在且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