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是五项训诫:第一项,最高美德即履行“忠”的义务。一个军人无论多么有才能,如果他不够忠,便只是个傀儡;一支军队如果不忠,遇到危机,只会乱作一团。“故不可被舆论引入歧途,不可干预政治,务必全心尽忠,并牢记义重于泰山,死轻于鸿毛。”第二项,遵守与军中阶衔对应的仪表标准和行为。“下级应视上级之令为朕意,上级应体谅善待下级。”第三项是英勇。真正的大勇不同于“热血野蛮行径”,它应当为“不轻视弱者,不畏惧强者。那些赞赏真正大勇的人应当在日常交流中,以温和为先,然后才能赢得他人的爱和尊重”。第四项是反对“信守私人关系”。第五项则是节俭。“你若不以简朴为旨,会变得柔弱且轻浮,喜好奢侈挥霍;最终变得自私卑劣,堕落至极,连忠诚和大勇都不能令你免受世人唾弃……朕终日烦忧,为防此恶习发生,需谆谆告诫。”
敕谕的最后一段把这五项训诫称为“天地之公道,人伦之纲常”,亦是“军人之灵魂”。而这五项训诫的“灵魂”便是“诚”。如果心不诚,言语、行动无论多么优秀,都不过是表面文章,徒劳无功。“唯有心诚者,万事可成”。因而,这五条训诫其实“很容易遵循和实行”。敕谕在说明白所有品德和义务后才添加“诚心”,这是很典型的日本特色。日本人不像中国人,把所有品德建立在仁爱之心的敦促之上。他们首先制定义务的准则,最后才要求人们在履行这些义务时投入全部心思、全部精神、全部力量和全部意志。
在佛教禅宗派的教义中,诚也具有相同的意义。在铃木大拙论禅的伟大手册中,有一段禅宗师徒的对话:
僧问:“当狮子抓住对手,无论是兔是象,它都竭尽全力,请问它的力来自哪儿?”
师答:“诚的精神。诚,即不欺骗,即意味着‘献出一切’。禅语谓之‘全体作用’,即毫无保留,毫无伪装,毫无浪费。当一个人照此生活,便可成为金毛狮;他是刚强、真诚、全心的象征。他是神人。”
前文已简略提到“诚”这个字在日本特殊的含义。但makoto和英语中“诚”(sincerity)的意思并不一样。与英语中的“诚”相比,它的含义宽广得多,同时又狭窄得多。西方人很容易发现makoto的意思比他们的语言中“诚”的意思狭窄。西方人经常说,当一个日本人说某人“不诚”,他的意思只是那个人不同意他的观点。这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在日本,说一个人“诚”并不涉及他的行为是否真诚地“发自内心”的爱、恨、决心或惊奇。美国人表示赞许时说“他见到我时是真的高兴”或者“他真心感到满意”。这些说法对日本人来说都很陌生。他们有一系列的俗语来表达对这样一种“坦诚”的鄙视。他们会嘲笑道:“看那只青蛙,一张嘴就把内脏都亮出来了。”“像个裂开的石榴,口一张就显出心里面有什么。”任何人“把感受和盘托出”都是丢人的;这会“暴露”他自己。在美国这一类重要的“诚”的含义,在日本“makoto”的含义中却不见了。当那个日本男孩控诉美国传教士不诚,他并不考虑传教士是否“发自内心”地觉得穷小伙想去美国的主意让人吃惊。在近十年中,日本政治家控诉美国和英国不诚——正如他们一直控诉的那样——他们甚至不关心西方国家是否是按他们的真实感受行动的。他们也不是在控诉西方国家虚伪——这是一个没什么分量的指责。同样,当《军人敕谕》说“诚是五项训诫的灵魂”,它并不是说“诚”可令人们的各种高尚行为都发自内心,言行与内心的敦促一致。当然,它也没有命令人们必须“发自内心”地遵从各自差异巨大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