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如此表述日本人的观点或许太简单粗暴了。因为“不惜任何自我约束的代价”在美国通常的用法中,几乎等同于“不惜任何自我牺牲的代价”,它经常也意味着“不惜承受任何个人压力的代价”。美国的约束理论认为所有人都是从儿童时期开始,无论是自愿接受还是由权威强加,通过学习约束来实现社会化。这一点令人很有压力。个人总是怨恨社会限制他的愿望。他不得不做出牺牲,因此不可避免地产生抵触情绪。不仅仅是美国的许多专业心理学家持有这种观点,父母也是用这种哲学观念把孩子抚养成人的。心理学家的这种分析道出了西方社会的很多实情。当一个孩子“不得不”在某个时间点上床,他也会从父母的态度中感受到上床睡觉这件事的压力。在无数的家庭中,孩子都会在夜间抗争一番才肯入睡,以此显示对此事的怨恨。但他身为年轻的美国人,已经被教育过睡觉是一个人“不得不”做的事,任何抵抗都是徒劳的。他的母亲也规定,有些东西是他“不得不”吃的,可能是燕麦粥、菠菜、面包,也可能是橙汁。但美国孩子学会了抗议他们“不得不”吃的食物,他们认为那些对他“有好处”的食物都很难吃。美国的这种抚养孩子的方式在日本以及希腊之类的西方国家都不存在。在美国,长大成人意味着可以从进食的压力中解放出来。一个成人可以吃好吃的食物,而不是对他有好处的食物。
但是,这些对于睡眠和食物的想法,相对于西方的自我牺牲的概念就太微不足道了。标准的西方信念是,父母为子女做出巨大牺牲,妻子为丈夫牺牲自己的事业,丈夫为了养家糊口牺牲自己的自由。美国人很难想象,某些社会中的人竟然觉得自我牺牲是没有必要的。但这些社会是真实存在的。在那样的社会中,父母自然而然地疼爱子女,女人喜欢结婚生活胜过其他,男人追求自己喜爱的事业,无论是当猎人或者园丁,都会得到全家的支持。既然如此,为什么要提自我牺牲呢?当一个社会强调这样的解释,并允许人们照此生活时,自我牺牲的概念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美国人常常把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付出看作牺牲,但其他的一些文化却把它看作“互惠的交换”。它们要么是投资,日后会被偿还,要么是在回报过去已经获得的价值。在这样的国家中,甚至连父亲和儿子的关系也是以这种方式表示的。父亲在儿子小时候为他付出,儿子会在父亲老年及去世后用付出进行回报。每个商业关系也是一种民间契约,它保证双方关系对等,通常都是一方承担庇护的责任,另一方提供服务。如果双方都能从中受益,就不会有一方认为自己的职责是做出牺牲。
在日本,为他人服务背后的逻辑是互惠,这种互惠既表现在等量交换上,也表现在责任互补的等级制交换中。因而“牺牲”在日本道德体系中的地位和在美国很不一样。日本人总是特别反对基督教传教士关于牺牲的说教。他们认为,一个善良的人不应当把为他人做的事看作是损失。曾有一个日本人对我说:“你所谓的自我牺牲,在我们看来只是付出而已。这是因为我们自愿付出,或者因为付出本身是件好事。我们不会觉得自己可怜。无论我们为他人放弃了多少,我们都不觉得精神上得到了提高,或者应该得到‘奖赏’。”一个民族只要像日本人那样围绕着复杂的互惠义务组织生活,就自然而然地觉得这和自我牺牲没什么关系。他们极力督促自己去履行那些极端的义务,但互惠的传统理念不让他们觉得自己很可怜或者很伟大。那种由自我牺牲产生的自艾自怜或者自豪感只在个人主义和竞争社会中才容易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