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真是件稀罕物!”他说,“手杖长了翅膀!给小孩子当竹马骑真是再好不过了!”
这时,费莱蒙和两个客人已经走到了小屋门口。
“朋友们,”老头儿说,“快在条凳上坐下歇歇脚。我好心的老婆子去给你们张罗晚饭了。我们是穷人,可是只要我们食橱有的东西,都会拿来款待你们的。”
那个年轻的过客一屁股坐在条凳上,随手把手杖往地上一丢。接下来的事儿,虽然微不足道,倒也相当离奇:只见那根手杖自己从地上起来,张开小翅膀,连飞带跳地跑过去,自己靠在小屋的墙壁上,然后就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只有那两条蛇还在扭来扭去。不过,依我看,多半是费莱蒙老头儿的眼睛不好使,又在捉弄他了。
他还没来得及发问,那个年长的过客就开口了,把他的注意力从手杖上引开了。
“古时候,那边村子所在的地方不是一片湖吗?”过客用非常低沉的声音问道。
“那我可没见过,朋友,”费莱蒙回答说,“瞧,我都这把年纪了。过去那里就一直都是田野和草地,现在也一样,长着老树,小河哗啦啦地流过山谷。据我所知,我的父亲、我父亲的父亲,见到的都是这副样子。等老费莱蒙不在人世,被人忘掉的时候,肯定也还是老样子!”
“这可说不准!”他声音低沉,语气十分严厉。他摇摇头,又黑又浓的鬈发也跟着来回摆动,“既然那边村子的住民把人性中的仁爱和同情心都忘在九霄云外了,那就让那片湖再把他们的住处淹没好了!”
过客的神情如此严峻,费莱蒙简直有点儿害怕了。过客皱眉的时候,暮色顿时更浓了;过客摇头的时候,空中好像雷声滚滚。这让费莱蒙越发害怕了。
不过,片刻之后,过客便放缓了脸色,渐渐变得十分和蔼可亲。老头儿也忘记了刚才的恐惧,他情不自禁地觉得,这个年长的过客绝对不是一般人,别看他这会儿穿得这么寒酸,靠双脚走路。费莱蒙倒不认为他是乔装的王子之类的人物,而是觉得他是个绝顶聪明的哲人,穿着破旧的衣服游历世界,鄙薄财富和一切世俗的东西,力争提高自己的智慧。这个想法似乎更有道理,因为当费莱蒙抬眼去看过客的脸时,一眼看到的思想似乎比他一辈子揣摩出来的还多。
鲍西丝准备晚饭的时候,两个过客就非常热情地跟费莱蒙攀谈起来。年轻的那个极其健谈,他伶牙俐齿,妙语连珠,逗得老头儿前仰后合,这位年轻人是费莱蒙这么多年来见过的最快活的人。
“请问,我年轻的朋友,”老头儿跟他们混熟之后问道,“我怎么称呼你?”
“你瞧,我很机灵吧,”过客回答说,“所以,你管我叫水银还挺适合我的。”
“水银?水银?”费莱蒙盯着过客的脸重复了两遍,想看看他是不是在跟自己开玩笑,“真是个奇怪的名字!那你的同伴呢?是不是也跟你的名字一样奇怪?”
“这你得请雷公[1]告诉你才行!”水银神秘兮兮地回答说,“别的声音都不够响亮。”
要不是费莱蒙壮着胆子去看那位年长的过客,从他脸上看到那么慈悲的神情,就会被这番话吓倒,不管水银是不是开玩笑,都会让老费莱蒙对那位年长的过客心生敬畏。不过,毫无疑问,如此谦卑地坐在一座小屋门口的人当中,再没有比他更尊贵的了。这位过客说话时特别威严,费莱蒙便不由自主地想要跟对方掏心窝子。当人们碰到非常聪明的智者,能理解他们所有的善与恶,却丝毫不加鄙视的时候,就会产生这样的感觉。
不过费莱蒙是个单纯善良的老头儿,没有多少隐私可讲。他喋喋不休地讲着往事,他这一辈子都没有离开过这个地方。他和妻子鲍西丝年轻的时候就住在这间小屋里,他们老老实实干活儿,日子过得很穷,但是却很满足。他告诉客人,鲍西丝的黄油和奶酪做得有多好,菜园子里种的菜长得有多棒。他还说,他们老两口相亲相爱,希望到死都不要分开。他们活着在一起,死了也应当在一块。
过客听着听着,脸上露出一丝微笑,严肃的表情也亲切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