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不像话的是,若是有钱人骑着高头大马或者坐着豪华马车,由衣着华丽的仆从前呼后拥走进村子,村里的人就会表现得殷勤备至,好像再没有比他们更温文尔雅的了。他们会脱帽鞠躬,那副卑躬屈膝的样子,你们见都没见过。要是孩子们粗野无礼,肯定会挨耳刮子;要是恶狗胆敢乱吠,主人就会提起大棒来揍它一顿,还要拴起来不给饭吃。这倒无可厚非,不过这充分说明那些村民看重的只是来者口袋里的钱,却丝毫不在乎人的灵魂,而乞丐和王子的灵魂本是不分高低贵贱的。
现在你们知道费莱蒙老头儿听到村子街头孩子们的吆喝声、恶狗的狂吠声时,为什么说得那么伤感了。喧闹声持续了很长时间,仿佛整条山谷都吵翻了天。
“我从来没听见狗叫得这么凶过!”好心的老头儿说。
“也没听见孩子们喊得这么粗野过!”他好心的老伴儿说。
他们坐在那里摇着头,这时,吵闹声越来越近,最后,他们看到两个外乡人正向他们小屋所在的小丘走过来。后面一群恶狗紧追不舍,在他们身后狂吠不止。再后面是一群孩子,他们一边尖叫,一边使劲朝两个外乡人扔石头。
两人中间较年轻的那个(他身材颀长,样子机敏)不时回头挥舞着手杖,驱赶那些恶狗。另一个个头儿很高,一路从容不迫地走着,仿佛不屑理会那群顽童跟恶狗似的。顽童似乎在仿效恶狗,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两个外乡人都穿得很寒酸,看样子口袋里多半没钱,估计连一晚上的住宿费都掏不起。恐怕这就是村民们放纵自己的孩子和恶狗如此粗鲁地驱赶他们的原因。
“我说,老婆子,”费莱蒙对鲍西丝说,“咱们去迎一迎那两个可怜的人吧。他们心里肯定很难过,恐怕连这小丘都爬不上来了。”
“你快去迎一迎他们,”鲍西丝回答说,“我赶紧到屋里看看能不能弄点儿东西给他们吃。舒舒服服吃一碗牛奶泡面包,他们立马就会精神起来。”
说着,她匆匆走进小屋。费莱蒙则走上前去,非常热情地伸出手,就算什么都不说,对方都能感觉到他的真诚好客。他用最热诚的声音说——
“欢迎,外乡客人,欢迎!”
“谢谢!”年轻的那个答道,别看他风尘仆仆,又麻烦缠身,说起话来却十分轻松,“这跟我们在那边村子受到的待遇截然不同啊。你怎么会跟那么坏的街坊住在一块儿?”
“啊!”费莱蒙老头儿温和而亲切地笑着说,“上帝把我安顿在这里估计有很多原因,我希望其中之一就是为了让我尽自己所能,弥补街坊们对你们的失礼。”
“说得好,老大爷!”那个过客哈哈大笑起来,“说老实话,我和我的同伴确实需要弥补弥补。那些孩子(那些小流氓!)用泥团打得我们浑身都是泥巴。我的斗篷本来就够破的了,一条恶狗还把它给撕烂了。不过我用手杖给了它嘴巴一下,别看离得远,我估计你多半听到它叫唤了。”
看到他心情这么好,费莱蒙挺高兴的。的确,从这位过客的神态来看,你们想象不到他辛苦跋涉了一天,已经累得筋疲力尽,最后还受到粗鲁的驱赶,从而灰心丧气。他穿得很怪异,头顶的帽子帽檐遮住了两只耳朵。明明已经是夏天的傍晚,他却披着斗篷,还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想必是因为里面的衣服破烂不堪。费莱蒙还发现他的一双鞋子也很奇怪。可是天色越来越暗,老人家的眼神不太好,也说不出来到底哪里奇怪。反正有一点很蹊跷:那个外乡人轻巧灵活得出奇,他的两只脚仿佛会时不时自己从地面上抬起来,只能用点儿力把它们按在地上。
“我年轻的时候腿脚很轻快,”费莱蒙对那个过客说,“可是一到晚上就觉得腿脚发沉。”
“弄一根好手杖帮忙比什么都好使!”过客答道,“瞧,我碰巧有一根呢。”
费莱蒙从来没见过那么古怪的手杖。它是用橄榄木制成的,顶端好像还有一对小翅膀。两条用木头雕刻的蛇缠绕在手杖上活灵活现,费莱蒙老头儿(你们知道,他已经老眼昏花了)差点儿以为是真蛇,甚至还看见它们扭来扭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