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夜里,弥达斯是不是像往常一样呼呼大睡,故事倒没有说。不过,不管他有没有睡着,他的心情多半都像个第二天早上就能拥有漂亮新玩具的孩子。总之,第一缕曙光刚爬上群山,弥达斯国王就醒了。他迫不及待地从**伸出两条胳膊,去摸那些够得着的物件,想看看陌生人答应他的点金指是不是真的应验了。他把手指按在床边的椅子上,又按在各种东西上,结果令他大失所望——那些东西还是跟原来一模一样。说实话,他非常担心自己只是在梦里见到了那个光芒四射的陌生人,要不然,就是那个人在捉弄他。要真是空欢喜一场,不能点石成金,还是只能用普通的法子积攒金子,那该多惨啊!
其实这会儿天刚蒙蒙亮,只有在弥达斯看不见的天际泛出一道鱼肚白。弥达斯心灰意冷地躺在**,希望的破灭让他十分沮丧,而且越来越伤心,越来越难过,直到第一缕晨光从窗户射进来,给头顶的天花板镀上一层金色。弥达斯似乎发现这道金灿灿的太阳以一种十分奇特的方式反射在白色的被褥上。他定睛一看,顿时大喜过望——亚麻布的被褥好像变成了最纯、最明亮的黄金织品!点金指的魔力随着第一缕曙光降临了!
弥达斯简直高兴疯了,他从**跳起来,在房子里到处乱跑,碰到什么就抓什么。他抓住一根床柱,床柱立马变成了一根有槽纹的金柱子。他把窗帘拉到一边,想把自己创造的奇迹看个清楚,可是窗帘的流苏竟然变成了一个金疙瘩,在他手里沉甸甸的。他从桌上拿起一本书,刚一碰到封面,那本书就变成了装帧精美的金边书,就像我们今天经常见到的烫金封面书。随着他的手指翻过书页,瞧啊!书页变成了一捆薄薄的金纸,可是书上的字渐渐模糊了。他匆忙穿上衣服,结果发现衣服变成了柔软而有弹性的金缕衣,尽管穿在身上有点重,却让他心花怒放。他掏出小金盏花给他缝的手绢,手绢也变成了金的,那孩子细密的针脚变成了金线!
这多少让弥达斯国王有点儿不悦。他宁愿女儿的针线活保持原样,就跟她爬上他的膝头,把手绢塞到他手里的时候一模一样。
不过这点小事倒没有让他烦恼多久。弥达斯从眼镜盒里拿出眼镜,架在鼻梁上,想更加清晰地看看自己制造的奇迹。那个时候,平民百姓用的眼镜还没有发明出来,不过国王已经有眼镜戴了,否则弥达斯哪儿来的眼镜?他戴上眼镜,结果发现什么都看不见。这让他大惑不解,他的眼镜那么好,怎么会看不到东西呢?不过,这事儿再正常不过了,因为他刚从口袋里拿出眼镜,透明的水晶镜片就变成两片黄色的金属了。黄金眼镜固然价值连城,但是作为一副眼镜,它已经毫无用处。这让弥达斯觉得有点儿不方便,别看他那么有钱,却再也买不到一副能用的眼镜了。
“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他深明大义地自言自语,“得了这么大的好处,总归要有点儿小麻烦的。为了点金指,一副眼镜算什么,又不是失明了。不戴眼镜我也看得到,看不清字也没事,小金盏花很快就长大了,她可以念给我听。”
聪明的弥达斯国王交了好运喜不自胜,仿佛连宫殿都盛不下他的欢喜了。他跑下楼梯,喜滋滋地看着自己扶过的扶手变成一根亮闪闪的金条。他拨开门闩(刚刚还是黄铜的,他一碰就变成了黄金的),冲进花园。花园里许多美丽的玫瑰花争相怒放,也有的含苞待放。晨风送来阵阵醉人的芬芳,娇艳的花瓣美不胜收。那些玫瑰花那么柔美,那么端庄,那么芬芳恬静。
弥达斯知道怎么让这些玫瑰花变得(在他看来)更加珍贵。他不辞辛劳地穿过一簇簇花丛,不厌其烦地施展自己的魔法,把每一朵花、每一个花蕾甚至花蕊中的每条虫子,都变成了金子。等弥达斯国王完成那项艰巨的任务,仆从已经来叫他吃早餐了。清爽的晨风让他胃口大开,他急匆匆地回宫殿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