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个人,非常非常有钱,而且还是个国王,他的名字叫弥达斯。弥达斯有个小女儿,除了我之外,谁都没有听说过她。她叫什么名字我不知道,要么就是原本知道给忘了。反正我喜欢给小姑娘取一些稀奇古怪的名字,所以干脆就叫她金盏花吧。
这位弥达斯国王对金子的热爱胜过世间一切。他之所以把自己的皇冠当宝贝,主要还是因为皇冠是用金子打造的。要说还有什么能超过或比得上金子在他心目中的位置,那就只有那个承欢膝下的小姑娘了。她整天在父亲脚凳周围高高兴兴地玩耍。不过,弥达斯越是疼爱女儿,就越贪图财富。这个蠢材想,他能为宝贝女儿所做的最好的事,莫过于留给她一堆开天辟地以来堆得最高最大、黄灿灿、亮闪闪的金币。这样一来,他就无时无刻不在挖空心思为这个目标努力。假如他碰巧看到被染成金色的晚霞,就会希望那些云彩都是真金铸成的,而且可以塞进自己的保险柜锁起来。要是小金盏花捧着一束毛茛和蒲公英跑上前迎接他,他就会说:“得啦,得啦,孩子!这些金黄色的花又不是真正的黄金,根本不值得去采!”
不过,以前弥达斯国王对财宝还没有这么痴迷的时候,曾经非常喜爱鲜花。他修建了一座花园,种了很多玫瑰花,人们从来没见过那么大、那么娇艳的玫瑰花,也没闻过那么香的玫瑰花。弥达斯曾几个钟头沉醉在它们的美丽和芬芳里,现在那些玫瑰花依然像以前一样美丽芬芳,可是他再也不去观赏了。就算偶尔看上几眼,心里也不过在合计,要是这不胜枚举的玫瑰花瓣每一片都是金箔做的,那整座花园该值多少钱。他从前曾经醉心音乐,可是现在对他来说,唯一的音乐就是金币碰撞的叮当声。
如果人们不刻意让自己变得越来越聪明,总是会变得越来越愚蠢。最后,弥达斯变得极其不可理喻,不管什么东西,只要不是黄金做的,他连碰都不愿碰,甚至连看都不想看。因此,他养成了习惯,每天都要在宫殿地下那间黑漆漆的地窖里消磨半天时光。那里是他存放财宝的地方,黑洞洞的比一座地牢好不到哪儿去。他每次寻开心的时候就跑到那个阴沉沉的地窖去,小心翼翼地把自己锁在里面,从阴暗的角落里拿出一袋金币,或捧出一只洗脸盆那么大的金杯,或拎出一根沉甸甸的金条,再要么就端出一配克[1]的金沙,放在从小窗口透进来的那一缕阳光下。他很珍惜那缕阳光,倒不为别的,只为阳光会让他的财宝闪闪发光。他会把口袋里的金币一个一个数上一遍;把金条抛起来接住,再抛起来再接住;让金沙从指缝里慢慢漏下去;或者看着锃亮的金杯上照出的自己那张滑稽的脸,喃喃地说:“啊,弥达斯,富有的国王弥达斯,你是多么幸福啊!”但是,看着映在亮闪闪的金杯上那张对着他傻笑的脸,真叫人觉得荒唐可笑。它仿佛意识到国王的行为特别愚蠢,有意嘲弄他似的。
弥达斯虽然口头上说自己很幸福,心里却总是觉得还不够幸福。他永远都不可能感到十全十美,除非全世界都变成他的宝库,而且堆满属于他的金银珠宝。
我说,你们这些小家伙这么聪明,不用我说也知道,在很久很久以前,弥达斯国王生活的那个时代,会发生很多神奇的事情,要是那些事情发生在我们这个时代或地方,我们肯定会觉得不可思议。不过,从另一方面来说,发生在现代的很多事情,不仅在我们看来很神奇,古人看到了更觉得匪夷所思,恐怕连眼珠子都要掉下来。总而言之,我倒是觉得,相比而言,我们这个时代更离奇古怪。不过,咱们还是闲话少说,言归正传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