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科克斯正好迎合了我们的需求。我们从每个箱子里都取了一瓶酒出来。跟塞巴斯蒂安一起度过的那些宁静夜里,也算是我与葡萄美酒的初次相识了,此一经历在那之后诚如播种之后的丰收,得以在以后众多无聊寡淡的岁月里成为我的精神支撑。他和我经常坐在“花厅”里,桌上开着三瓶酒,每人面前三只玻璃杯。塞巴斯蒂安找着一本品酒的书,我们就按照那上面详尽的指示去品尝葡萄酒。先把酒杯放在蜡烛上加一下温,然后斟上三分之一酒,让酒旋转,小心地捧在手里,随后把酒举到灯前照上一照,闻闻,先呷一小口,再喝一大口,让酒在舌尖上滑动,就像在柜台上滚一个硬币那样,让酒滑向上颌,然后仰起脑袋,让酒一滴滴滑喉入口。之后,我们就该种酒交换心得,吃一点巴斯·奥利弗饼干净口,然后再品另外一种。这种酒品完了,再回过来品最初的那种,随后再品一种新的,到后来这三种酒轮番尝过,酒杯的顺序也全都乱了。对于哪个酒杯里装的是哪种酒我们还要争论不休,酒杯在我们俩之间传过来递过去,直到这六个酒杯中有的已经掺进了我们从不一样的酒瓶里倒进去的别的酒,直到我们不得不每人用三只干净酒杯重新开始新的一轮品酒,酒瓶空了,对酒的褒扬也更加无拘无束,天马行空了。
“……这酒有点儿害羞,像一只瞪大眼睛的羚羊。”
“像矮妖精。”
“花纹妖精在织锦草地上。”
“寂静水边的长笛。”
“……此乃增添智慧的陈酒。”
“是山洞里的先知。”
“……戴在雪白脖颈上的珍珠项链。”
“像只天鹅。”
“像世间最后一个独角兽。”
这时我们常常离开餐厅里金黄色的烛光,来到星空下,坐在喷泉边,用水凉凉手,醉意盎然地听着水滴岩石的汩汩声。
“我们应该每天晚上都喝成这样。”一天早晨塞巴斯蒂安这样问。
“不错,应该。”
“就是,是应该。”
我们很少见到生人。有一个代理商,一个瘦高的上校,到我们这儿喝过一次茶。通常我们总能躲开他们。一到星期天会从附近一个修道院请一位修道士过来做弥撒,还和我们一起吃早餐。他是我平生遇到的第一位牧师——虽然感觉他并不像一位牧师,但是布莱兹赫德是一个使我着魔的地方,所以我希望那里的一切的事情,一切的人都不同凡响才好。实际上菲普斯神父是一个温和的、长着圆面包脸的人,喜欢板球,而且坚持认为我们也跟他一样喜欢板球。
“你知道,神父,查尔斯和我根本不晓得板球是怎么一回事。”
“我真希望我能看到坦尼森上星期四是怎么赢五十八分的。想必很精彩。《泰晤士报》的评论好极了,你们看过他跟南非对垒吗?”
“我根本没见过他。”
“我也没有见过他。我好多年没有看过一场好比赛了——那年格里夫斯神父带我去参加安普福尔斯的修道院院长就职典礼,路过利兹,他顺便带我去看了一回,打那以后就再也没看过了。神父想办法找到一趟合适的火车,让我们能有三个小时看下午打兰开斯特那场。那场球哇,每一个球我都记着呢。但从那以后,也就只是靠报纸看球赛了。你们很少看板球吧?”
“从来不看。”我说。他看着我,一脸的纯真惊悚——这种表情以后我常常在笃信教义的教徒们脸上看到,他奇怪像我们这些面对各种世间凶险危难之人,因何竟然不去利用世间这些方法来抚慰关怀自己。
塞巴斯蒂安常常去做弥撒,尽管做弥撒的也没什么人,布莱兹赫德不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天主教主场。马奇梅因夫人领进来几个笃信天主教的仆从,可大多数仆从以及所有村里的人,倘若硬要在什么地方祷告的话,也不过就是在庄园门边的、那个灰色小教堂里的、弗莱特家族的坟地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