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曾经描画出过一个她觉得适合的男人的荒唐小像,那个人很漂亮,不特别阳刚气,是个英国外交家,此时正派驻在国外,有一处比布莱兹赫德小一点的庄园,离伦敦比较近。他不是特别年轻,三十出头吧,是个才悲催地死了老婆的鳏夫……茱丽娅认为她更喜欢因其早年的不幸而消沉些的男人。本来有着远大前程,但是因为孤单人就变得冷漠了。她没办法确定的一点是,他会不会因此落入无耻的外国女骗子手里去。他需要注入新的青春活力,好把他带进驻巴黎的使馆去。虽然宣称相信温和的不可知论,但他也喜欢宗教的仪式感,并且同意让他们的孩子接受天主教教育。他还相信他的家庭谨遵生两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之规,并且要舒舒坦坦地把这三个孩子在十二年里生好,而不像哪个天主教丈夫无当索取那样,让她年年都怀孕。除了工资,他每年还有一万二千英镑的进项,没有家庭负担……茱丽娅想着,这样的人才合她的意。那年夏天她去火车站接我,就在寻找“他”。我不是她要找的人。尽管一个字没说,可自打她把香烟从我嘴里拿走的时候,就已经把这些都说了。
我知道的有关茱丽娅的这一切,都是从相处时的一点一滴得来的——正像一个人了解了他爱恋的女人的早期生活一样——她最开始的预备阶段吧——这人就会把自己当成她生活的一部分,再迂回曲折地引向他自己。
茱丽娅把我和塞巴斯蒂安留在了布莱兹赫德,自己去了她一个舅妈罗斯康芒夫人那里,住在她弗拉角的别墅里。整整一路她都在思索她的问题。她已经给她那位丧偶的鳏夫外交官准夫婿起了一个名字,她叫他“尤斯塔斯”,从那一刻起,他就是她觉得有趣的人物了,稍稍有点儿内向,不苟言笑,因此当终于有这么一位与她邂逅了的时候——虽然他并不是外交官,而是皇家骑兵团的憋屈少校——他立刻爱上了茱丽娅,投其所好送她的礼物也都是她看得上眼的,可是她把他打发走了,让他比以前更憋屈了。因为这时她已经遇到了雷克斯·莫特拉姆。
雷克斯的年龄是一大优势,茱丽娅的朋友中有一帮过分敬老的势利鬼,对年轻的都存着鲁莽笨拙、满脸粉刺的成见。让人家看见独自在利兹大饭店就餐是一件再时髦不过的事——这在当时女孩子是无论如何不被允许的,但茱丽娅的小群密友却可以。年长些又喜欢讲是非的看见就会表示轻蔑,他们会靠在舞厅的墙边愉快地闲聊天——进门左手边桌上坐着的古板、一脸褶子的登徒子,你母亲做姑娘时别人提醒要提防的那一种人,而不是舞厅中央那一伙精力充沛的年轻的棒小伙子。雷克斯,确实,既不古板又没有一脸褶儿,他的上司认为他是个积极进取的年轻人,但是茱丽娅却在他身上看出来了不容有失的风流——马克斯和弗·伊以及威尔士王子的倜傥,还看出狩猎俱乐部大圆桌边的人的情调,喝第二瓶两夸脱的大瓶子酒,吸第四支雪茄烟,还有让汽车司机一等等上好几个小时的气派——这些都让她的朋友们嫉妒。雷克斯的社会地位也很特别,环绕着某种神秘的甚至可称之为犯罪的氛围。传说雷克斯出行是要带着枪的。茱丽娅及其朋友们很是憎恶所谓的“庞特街”,她们把那些用了要遭老天诅咒的话都搜刮来,用在她们中间——也经常在大庭广众前让人咋舌地——将这种拼凑出来的话用上。戴着图章戒指,看戏时给人送巧克力,这就是所谓“庞特街”的做派,也正是“庞特街”才在跳舞时说:“我能为你打劫去吗?”雷克斯是什么人都好,反正肯定不是“庞特街”。他从草根阶层扶摇直上进了布伦达·钱皮恩的圈子,而她本身就处在许多镂空象牙球的最深处。也许茱丽娅在布伦达·钱皮恩身上清楚地看出她和朋友们十二年里的样子来。在此姑娘和那女人之间有一种争竞心,这争竞之心难以言传。确实地,单只雷克斯被布伦达·钱皮恩据为己有这件事本身,就已经让雷克斯大对茱丽娅的胃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