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找塞巴斯蒂安·弗莱特。这是他的地方,是不是?”我抬高嗓门想盖过舞曲音乐的音量让他听到,可是他却用英语很温柔地回答,相当流利的英语,表明他已经习惯说英语了。
“是的。但他这会儿不在。只有我,没别人。”
“我是从英国来的,有要紧的事找他。能不能告诉我在什么地方可以找到他?”
那张唱片这时已经放完。德国人把唱片翻了面,上紧了发条,唱机又唱起来了,这才回答我的话。
“塞巴斯蒂安病了,修士们带他上医院了。他们也许会让你看他,也许不。我很快哪天也得去医院把我的脚包扎一下。回头我也得问问。等到塞巴斯蒂安好一些了,他们会让你看看他的,也许。”
还有一把椅子,我坐上去了。看到我打算留下来,那个德国人递给我一杯啤酒。
“你不是塞巴斯蒂安的哥哥吧?”他说,“也许是表哥?也许你和他妹妹结婚了?”
“我只是他的朋友,一起念大学的。”
“我过去在大学也有个朋友。我们是学历史的。我朋友比我聪明,身体弱——我一生起气来,就老爱抓着他使劲晃——就是太聪明了。后来有一天我们说:‘这岂不是活见鬼呢吗?在德国没什么可干的了,德国完蛋了。’于是我们就去跟教授们告别,他们说:‘不错,德国是完蛋了。现在学生在这儿也没什么可学的了。’我们就走了,走啊走,最后就走到这儿了。后来我们说:‘德国现在没有军队了,我们要去当兵。’就又加入了外籍军团。我朋友去年得痢疾病死了,当时他正在阿特拉斯山打仗。他死以后,我说:‘这岂不是活见鬼呢吗?’于是我就朝我的脚来了一枪。这只脚现在全是脓,都一年了。”
“是吗,”我说,“真有意思。可是我眼下关心的是塞巴斯蒂安。或许你能跟我说说他。”
“他人很好,塞巴斯蒂安。在我看来他哪里都很好。丹吉尔那地方臭不可闻糟透了。他就把我带到这儿来了——房子、吃的、仆人都不错——在我看来哪里都很好,我是这么觉得的。很好,我很喜欢。”
“他母亲病得很重,”我说,“我是来告诉他的。”
“她有钱吗?”
“是,有钱。”
“那为什么她不多给他点钱呢?那样我们就可以住在卡萨布兰卡了呀,也许还能住到不错的公寓里呢。你跟她很熟吗?你能不能让她多给他点钱?”
“他怎么了?”
“我不知道。我估计也许他喝得太多了吧。修士们会照顾他的。那里的人对他很好,修士们人都很好,那儿也很便宜。”
他双手击掌,吩咐再拿些啤酒来。
“你看到没?有很好的仆人照顾我呢。这很好。”我得到那间医院的名字后就走了。
“告诉塞巴斯蒂安我还在这儿,一切很好。我估计他在为我担心呢,也许。”
我第二天早上去的那家医院,是在旧城和新城间的一片平房。医院是方济各会办的。穿过一群摩尔病人,来到医生诊室。他是一介凡夫俗子,脸刮得干干净净,穿着浆洗过的白大褂。我们讲的是法语,他告诉我塞巴斯蒂安无甚大碍,只不过很不适于旅行。他患了流感,肺部一边还有轻度感染,身体虚弱,抵抗力也很差。还能指望什么呢?他酗酒过度了。医生没有感情色彩,可以说是冷酷地说着,带着科学家的品位,说话点到即止,把他的工作删繁就简到一颗菌斑上。他把我交给一位留着大胡子打着赤脚的修士,这个修士不会说医院术语,他只是病房里干脏活的人。他跟我说的可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他如此有耐心,一点儿也不像个年轻人。他躺在那儿从不抱怨——这里有很多可抱怨的。我们这儿没有设备。政府给的都是从军队淘汰下来的东西。他人又和气。还有个可怜的德国小家伙,一只脚没有治好,还有二期梅毒,也上这儿来治的。弗莱特勋爵在丹吉尔发现他挨饿了,就带他回来,让他有住的有吃的。一个真正的撒马利亚人[1]。”
“可怜又浅薄的修道士,”我想,“可怜的傻瓜。”上帝宽恕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