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活节假期这件事成了一段平坦小路,贾斯珀警告我说那本是一个特别陡的大坡。上来还是下去?对我来说,获得成年人的一个习惯,便会随之让我一天天更加年轻。我度过寂寞的童年,度过战争苦难和因年幼丧母而更加苦难黯然的少年,除了英国人在青春期感受到的单身艰辛、早熟的自尊和学校的强势和权威,我还给自己加上了易感和冷漠。和塞巴斯蒂安一起度过的那个夏季学期,我仿佛拥有了从未有过的幸福童年——虽然这期间不过是拿丝绸衬衫、橘酒和雪茄做玩具而已。这时的淘气,在重罪分类里也算是轻的,我们身上有一种婴儿似的天真和清新。
到了这学期末,为了要继续留在牛津,我参加了第一次考试。禁止塞巴斯蒂安踏入我房间一星期,学习到深夜,喝冰镇咖啡,吃焦炭饼干,将之前落下的功课拾遗补阙,我通过了考试。那些功课现在我是一个字也记不得了,但那一学期获得的其他更本真的教义,则会以各种形式陪我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我喜欢这伙坏人,我喜欢午饭时喝酒。”彼时足矣,现在我还需要么?
过去二十年再回首,若是我,几乎不会遗留下什么未竟之事,抑或已完成之事。我能像斗鸡一样,用更厉害的鸡斗败我堂兄的鸡,斗败他的世故和老成。我会告诉他,那时候的怪诞乖张就像把酒精掺进杜罗河谷的纯正葡萄酒里,成为黑混颜色、麻醉人的东西,既可丰盛青春的进程,又放慢它的脚步。就像酒一样,控制其发酵,使之不能饮用,必须年复一年藏在黑暗的酒窖里,直到最后奉上桌供人饮。
我还会告诉他,人类知识的来源在于了解并深爱另一方。可当我坐在堂兄面前,看到他不再与品达没完没了地无谓纠缠了,穿着深灰正装,打着白领带,披着学士长袍,听到他严整的声音,一直闻着开在窗下的紫罗兰香气……这时我就觉得诡辩毫无意义。我有秘密,就像戴在胸前的护身符,在感觉到危险临近时就摸一摸护它周全。所以我对他说的才不是真话,我只会说什么我通常在这时候要喝一杯香槟,并邀请他一起。
在贾斯珀严肃训话的第二天,我又不期而遇了另一次,不过这次的遣词用语不一样,来源也不一样。
整个学期我见到安东尼·布兰奇许多次。虽说我在跟他的朋友相处,但是我跟他见面之频繁让人有点儿吃不消。而且大多不是出于我的意愿,是出于他的。我有点儿怕他。
看年纪他只比我大一点,但是那时候他好像被那个流浪终身的犹太人附了体一样[1]。他就是个无国籍游民。
他幼年时,家里曾打算把他培养得多一些英伦气息。他在伊顿上过两年学,后来在战争中,他不顾遇上潜水艇的危险,横渡大西洋跑到阿根廷跟他母亲相聚。这个胆大妄为的中学生加入到一个男仆人、一个女仆人、两个司机、一只北京哈巴狗和他母亲的第二个丈夫的行列中去。布兰奇和他们周游世界,怪模怪样的,活脱脱一个画家霍格斯笔下的小跟班。大战结束,回到欧洲,住豪华旅馆、疗养胜地,出入赌场,晒太阳浴;十五岁时跟人打赌,所以被捯饬成个小姑娘,给带到布宜诺斯艾利斯马会去登台表演;跟普鲁斯特和纪德一同进餐,跟加图和第雅基烈夫往来密切;费尔班克送给他好几部长篇小说,上面还要写上热情的题词,他在卡普里岛结下三场永无和解的仇怨;他自己说在切法卢还玩过魔术,在加利福尼亚治过毒瘾,在维也纳医好了恋母情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