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李雨辰到南京西路上,按照音乐电视频道里的那些装束吓人的外国歌手的样子,买了一件黑色的小背心、一条黑色的牛仔裤,还在一个小首饰店里买了一个死人骷髅形的戒指。我的手指太细了,戴什么样的戒指都嫌大,手往下一伸,戒指就掉下来,卖戒指的女孩子给我找了根男孩子当项链的牛皮绳子,说:“你干脆把它当挂件吧,也很酷。”
她自己就是“酷”的,涂了银色的嘴唇膏,像吃了生带鱼的猫。
她建议我们还要再去买一双厚底鞋,而且走路时,脚尖要往里面撇,像人家小时候生过软骨病的人,走路内八字一样。她说这也是时髦的。
我们只有“噢”的份儿。
我们俩回到李雨辰的家,把行头都穿戴起来,我真的太瘦,背心一包,牛仔裤再一包,像根霉干菜。
李雨辰不满意地看看我,说:“现在又不是要好看,而是计谋。”
我就这么穿着回家去,一进门,我以为妈妈一定会吓一大跳,谁知道妈妈正端坐在椅子上等我。她的脸上有一只眼睛上开着朵蓝花,我往头上一看,果然还有一朵闪着眼睛的蓝花,像小蝴蝶一样跟着我慢慢飘过来。
妈妈过来抱着我,轻轻地摸我后背,她什么也没说。
爸爸看着我笑了一声,说:“不错不错,蛮节约布的。”
我气死了。
晚上我听见妈妈在房间里说:“爱和恨一样,都是人心里才会有的胶水,把人和人粘在一起。”
他们为了向我表达绝不和好的决心,从那天开始,一直开着门睡觉,一个人睡**,一个人睡沙发,像分了男女生宿舍一样,所以他们现在说话我能听见一些。
爸爸说:“那你要我怎么说!大人和孩子,其实真的不能互相理解。”
妈妈说:“她也有她的道理。”
爸爸说:“每个人站在自己的角度上,都是有道理的。”
是的,大家都有自己的道理,可就是道理和道理放在一起,就矛盾了。这时候怎么办呢?
走投无路以后,我和李雨辰决定要夜不归宿了。
我自己不敢这么做。李雨辰虽然可以陪我,但我们也不到李雨辰家去睡觉,妈妈的眼睛是会飞的小蓝花。要是她知道我在李雨辰家,不会让爸爸真的担心的。可我,一定得让他们真正相信我是夜不归宿,他们才会怕。
黄昏时候我和李雨辰离开家,在马路上走来走去,不知道该到什么地方去。
天渐渐地暗下来,显得南京路上的霓虹灯很多很亮。我第一次注意到,虽然大家都急急忙忙地走来走去,可大家都是回家去,一颗心里想的全是自己的家。他们手里拿着菜,拿着水果,熟食店里挂着的鸡鸭一个一个被拿下来了。还有从蛋糕店里买回来的点心什么的,那一定是明天早上的早饭。所有的房间里都亮起灯来,好多阳台上都有人弯着腰在收衣服。因为大家都回自己家去了。
我心里有点不安,要是大家全都回家去了,街上一个人也没有,一定很吓人。
我们要是碰到真的小流氓了,怎么办?他们一看就知道我们和他们不是一路的人。
“我们不要睬他们。”李雨辰说。
但这肯定没有用,他们会杀掉我们。我们一定得到什么房子里面去,而且还要是灯光很亮的地方。
我们先找了肯德基炸鸡店,这里面灯很亮,也很香,可他们十二点关门。最吓人的事,总是在十二点以后发生的,故事里都是这样的。我可不能十二点以后再到大街上去。
我们又找到一家咖啡店,他们门外的牌子上写着开到下半夜四点。从大玻璃窗外看进去,桌子上铺着绿白格子的桌布,已经有人坐的桌上还点着一根小蜡烛,很浪漫的样子。
李雨辰说,四点以后天就会亮了,没什么吓人的了。
可我们刚刚推开门,坐在酒柜子前面的人就对我们摆手,说不满十八岁的小孩不可以进去。
李雨辰不甘心,说:“我们来问问你们是不是真的四点才关门。”
那人说是。
那个人穿着烫得笔挺的衬衣,很胖,头发一起往后梳着,像日本电影里的黑社会老大。有点吓人。
我碰碰李雨辰,想叫她快点走,我觉得这一定不是什么好地方。
李雨辰小声对我说:“不能让他看出来我们害怕。”然后,她大声说,“不来就不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