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当过宰相,又岂知其中困难,他们这些宰相何尝不想既要,又要,但问题是根本做不到。
张斐笑道:“既要,又要,这听上去,好像非常贪婪,古语有云,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法制之法的既要、又要,是保障双方的基本权益,是防止失去更多,而不是去索要更多。比如说,一个人希望一天赚一百贯,这显然是非常难,甚至是白日做梦,但如果这人说,一天只花三十钱,这就并不是很难。”
文彦博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要这么解释的话,这个既要、又要,好像也并不是非常贪婪。
但问题是,让百姓少花钱,这是可以的,但你能让皇帝少花钱吗?
当然,这话文彦博自然不便在这种场合说,只能让张斐嘴上沾点便宜,且看他之后怎么说。
“在清楚法制之法执行理念后,我们再以河中府军饷、抚恤金一案为例,看看法制之法如何其中发挥作用,以及它是否能够真的捍卫君主、国家、百姓的利益,简单来说,就是能否做到既要,又要。”
说话时,张斐又执笔在屏风的中间写上“河中府军饷”,又回过身来,面向大家道:“此案的过程,大家应该都非常清楚,就是有人告状,官府不发抚恤金,公检法判决此案后,又有不少士兵来告状,表示官府拖欠军饷。
公检法当时就是依法判决,根据具体证据,来进行判决,反正是多少就赔偿多少。
其实当时也有很多官员来抱怨,表示河中府财政不足,公检法理应顾全大局,但很可惜,不管是皇庭,还是检察院,都不愿意去顾全大局,依旧判定官府赔偿。
最终的结果就是元学士拿出一套完整的赔偿方案,裁军、盐债、盐钞,以及分期赔偿。
很多人认为,这是元学士的个人能力出众,也有人认为,这是河中府有庞大的盐利,换一个人,或者换一个州府,可能就不行了。
但作为一项制度,如果换个人,换个州府,就变得行不通,这项制度显然是失败的。
故此我们假设,元学士没有想出办法,而河中府也没有盐利。官府是真赔不出这么多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公检法又会怎么做?”
这说得是河中府吗?
这分明就是青州。
他不是在做解释,而是在教青州该怎么应对。
听到这里,大家可算是听出一些门道来,纷纷打起精神来。
张斐目光一扫,“各位应该看过我在河中府判过的案子,遇到这种情况,公检法一般会怎么做?”
判过吗?
立法会的人是面面相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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