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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原有一棵大楝树,被风刮倒,又补种了槐树,故名“补种书屋”。鲁迅后来在《呐喊·自序》中说:“相传是往昔在院子里槐树上缢死过一个女人的,现在槐树已经高不可攀了,而这屋还没有人住。”

“周老弟,”李谕进门道,“我给你带了两条好烟。”

鲁迅讶道:“李谕先生,您怎么来了?”

“我来不行吗?”李谕说,然后向屋里看了看,“你弟弟不在?”

鲁迅说:“他被北大招为了欧洲文学史与罗马文学史的教授,今天正好有课。”

周作人每周去北大上三学时课,月薪二百四十大洋。

李谕把《新青年》放在桌上:“你应该看过了,他们虽然倡导白话文,但还没有几篇像样的白话文学能拿出来。”

“确实,”鲁迅说,“大部分还不如院士先生的星战和异形。”

“那不是严肃文学,纯粹是娱乐性小说,”李谕说,接着问道,“你还在抄古经?”

鲁迅点点头:“是的。”

李谕问:“抄那些有什么用?”

“没有什么用。”鲁迅说。

“那你抄它还有啥意思?”

“没有什么意思。”

鲁迅的回答非常鲁迅。

李谕立即说:“所以说嘛,你自己可以写点文章。”

鲁迅点燃了一支李谕拿来的中华牌香烟,深深品了一口,张口说:“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不久都要闷死,然而从昏睡进入死灭,却也并不感到死的悲哀。现在若大嚷起来,惊醒了少数几个人,让他们承受无可挽救的临终苦楚,这样对得起他们吗?”

李谕说:“可以想得积极一点,既然有几个人起来,就不能说一定没有毁坏铁屋的希望。现在缺少的,是呐喊之音。”

鲁迅在北洋政府教育部已经当差了五六年,多少有点混日子的嫌疑。他再次用力抽了口烟,“好吧,我试着呐喊两声,就是不知道写出来的东西如何,千万不要投稿无门。”

他不是第一次提笔作文,但写白话文确实头一遭,不知道效果会怎样。

李谕又拿出一个盒子,“里面是上等的派克钢笔和墨水,送给鲁……树人兄弟用。”

鲁迅看了眼手里的烟卷:“我觉得还是这个最好用。”

第六百二十三章 文白之争

鲁迅说写就写,成稿速度很快。

至于笔名吗,他联想到在东京期间用过的“迅行”别号,便使用了其中的“迅”字,表明自己的想法开始于青年时代,有一些反抗时代的味道;然后冠以母亲的姓,这样一来就成了“鲁迅”二字。

鲁迅也属于横空出世,谁都想不到一个北洋政府的官员能写出这么有批判性的内容。

他的第一篇文章就是大名鼎鼎的《狂人日记》,一炮打响,其中的警句李谕倒背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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