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烟的时候,他看到了书桌上的安全套。“我当时脑子一昏,就想…… 就想对她的尸体做点什么。” 张华的声音低了下去,充满了愧疚,“我用了一个安全套,完事后,把安全套扔到了窗外的漂台上,然后就想跑。”
跑之前,他看到江云路脖子上的金项链,还有桌上的手机,“我当时想,反正已经杀了人,不如拿点东西补偿一下,就把金项链和手机拿走了。我还想把一楼的电脑搬走,可拔了线之后,觉得太重,就没拿。”
张华拿着金项链和手机,从一楼的卷闸门逃了出去。他不敢回出租屋,就在镇上的一个网吧待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才回去。“我之后一直很害怕,每天都睡不着觉,生怕警察找到我。”
说到最后,张华趴在桌子上,哭了起来:“我知道我错了,我不该杀人,更不该侮辱她的尸体…… 我对不起她,也对不起我的父母……”
张华的交代,让整个案子终于真相大白。那个在公交车上偷他钱包的女人,根本不是江云路, 只是因为长得有几分相似,江云路就成了他发泄愤怒的对象,最终惨死在他的手下。
而之前的三个嫌疑人,王新宇、张元凯、李建军,虽然都有疑点,但都和案子没有直接关系:
王新宇脖子上的抓痕,确实是他跟女网友约会时被抓的,他怕被警察追问,才撒谎说是猫抓的;
张元凯在江云路颈部留下的 dNA,是一周前他去还钱时,不小心碰到江云路的脖子留下的,他案发当晚确实在洗澡,但中途出去过一次,只是去买了包烟,没去过江云路的店;
李建军案发当晚去江云路的店附近,是因为他怀疑江云路有外遇,找了个私家侦探,想让侦探认清楚江云路的样子,方便后续调查。
他怕警察误会,才撒谎说自己在散步。
这些巧合,让案子的线索变得异常复杂,也让专案组走了不少弯路。但最终,在警方的坚持下,还是找到了关键证据,将凶手绳之以法。
2012 年 5 月,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华进行了审理。张华因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