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姐妹几个也劝过他,可他根本不听,还说‘我家的事,不用你们管’。” 二姐接着说,“虽然他是我弟弟,他死了我也难过,可我真的不怪周桂花和谢华。他们也是被逼得没办法了,换成谁,也受不了那样的日子。”
走访快结束的时候,周桂花提出要带工作人员去一个地方。她带着大家走到后山的一处山坝,那里堆着一大堆空酒瓶,有白酒瓶,有啤酒瓶,五颜六色的,堆得像个小山坡。
“这些都是培红喝的酒。” 周桂花指着那些酒瓶,声音里带着无尽的悲凉,“我数过,这里有 127 个瓶子,只是他喝的一小部分。以前他喝完酒,就把瓶子扔在这里。每一个瓶子背后,都是我和孩子挨骂、挨打的日子。”
她拿起一个破旧的白酒瓶,手指轻轻抚摸着瓶身:“这个瓶子,是去年冬天他喝的。那天他喝醉了,说我做的饭不好吃,就用这个瓶子砸我的头,把我头砸破了,流了好多血。谢华想拦他,他就把谢华的胳膊拧得青一块紫一块的。”
说到这里,周桂花的眼泪又流了下来:“我以前总想着,为了孩子,忍忍就过去了。可他越来越过分,打我们就像家常便饭。我有时候真的想一死了之,可看着孩子,我又舍不得……”
就在这时,一个穿着牛仔裤、运动鞋的年轻女人匆匆忙忙地赶来,她是周桂花的女儿谢玲。听到母亲和弟弟出事的消息,她特地从广东赶了回来。
“我爸就是个魔鬼!” 谢玲一见到工作人员,就忍不住哭了起来,“我从小就活在他的阴影里,天天做噩梦。他喝醉了就打我们,有时候半夜把我们从床上喊起来,让我们给他端水、端饭,稍微慢一点,就会挨打。”
“我七八岁的时候,有一天深夜,他喝酒回来,把我和弟弟从床上拽起来,让我们给他端饭。我弟弟年纪小,动作慢了点,他就一巴掌把弟弟打倒在地上,还踢了弟弟好几脚。我吓得赶紧去端饭,手都在抖。”
“10 岁那年,他打得更凶了。我妈怕我们被他打死,就经常带着我和弟弟躲到村外的茅草堆里。那茅草堆里有虫子,冬天冷得要死,可我们宁愿待在那里,也不敢回家。有时候他喝醉了,还会找到茅草堆,把我们拖出来打。”
谢玲擦了擦眼泪,声音变得坚定起来:“我 14 岁那年,再也受不了了。我跟我妈要了点钱,又从亲戚那里凑了 74 块钱,在一个下雨的晚上,偷偷跑了出去。那天雨下得特别大,山沟里积满了水,我差点被淹死。可我一点也不害怕,我只想离开那个家,再也不回去。”
“这些年我在广东打工,很少回家。不是我不想妈和弟弟,是我怕回去再见到我爸,我怕他再打我。我每天都给妈打电话,问她和弟弟好不好。可我没想到,还是出了这样的事……”
谢玲的话,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沉默了。这个家庭长期遭受家暴的真相,像一块沉重的石头,压在每个人的心上。
家暴困局:
谢华和周桂花的案子,最终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考虑到谢培红长期实施家暴,存在重大过错,且谢华是在被殴打、辱骂的情况下激情犯罪,周桂花是出于保护儿子的目的帮助毁灭证据,最终作出判决:谢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周桂花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判决下来那天,周桂花哭了。她知道,儿子要在监狱里待八年,可她也明白,这已经是法院能给出的最轻判决了。她对着法官深深鞠了一躬,嘴里不停地说着 “谢谢”。
这个案子虽然结案了,却留下了一个值得所有人深思的问题:面对家暴,受害者该怎么办?
有人说,应该果断离婚,离开施暴者。可对于周桂花来说,离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她没读过书,没有文化,也没有经济来源,离开了谢培红,她不知道怎么养活自己和孩子。而且在农村,离婚会被人说闲话,她怕孩子会因为 “单亲家庭” 的身份被人歧视。更重要的是,她见过太多离婚后依然被施暴者纠缠、甚至被杀害的例子。
她不敢赌,也赌不起。
也有人说,应该及时报警,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可周桂花也报过警。有一次谢培红把她打得浑身是伤,她偷偷报了警。民警来了之后,批评了谢培红几句,还让他写了保证书。可民警一走,谢培红就变本加厉地打她,说她 “敢报警,看我不打死你”。从那以后,周桂花再也不敢报警了, 她怕报警会招来更严重的暴力。
其实,像周桂花这样的家暴受害者,还有很多。他们被困在 “隐忍” 和 “反抗” 的夹缝中,一方面害怕施暴者的报复,一方面又看不到逃离的希望。他们中的有些人,像周桂花母子一样,在长期的压迫下选择了极端反抗,最终酿成悲剧;还有些人,一辈子都活在施暴者的阴影里,直到生命的尽头。
家暴不是 “家务事”,而是一种违法行为。可要彻底解决家暴问题,需要的不仅仅是法律的制裁,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社区应该建立家暴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干预家暴行为;妇联应该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帮助她们走出阴影;学校应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让他们从小就知道家暴是不对的,遇到家暴要及时求助……
只有当整个社会都行动起来,为家暴受害者撑起一片保护伞,才能让更多像周桂花母子这样的人,摆脱家暴的噩梦,不再走上 “以暴制暴” 的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