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怪就怪在,这么残忍的一处抛尸现场,地上却干干净净的,没有滴落状的血迹,没有拖拽形成的血痕,连杂草叶子上都找不见一点喷溅的痕迹。几个技术员趴在地上一寸一寸地搜,用镊子夹起草根间的碎土粒,装入物证袋,但折腾了大半个钟头,愣是没提取到任何明显的血液样本。这就说不通了,人死了,头被割了,乳房和下体也被割了,这么大的创面,血呢?总不能是流干净了再搬过来的吧?正琢磨着,有个年轻民警抬头往四周扫了一圈,目光落在东边不到十米远的一口老井上。那是一口村里人浇地用的机井,井口窄得厉害,目测直径充其量也就二十厘米出头,成年人想把自己塞进去都费劲,井台周围的砖砌得歪歪扭扭,长满了青苔。民警走近了探头往井里瞅,黑洞洞的看不见底,可他眼尖,发现井口边沿的水泥台子上有几处擦拭过的印子,像是有人拿布或者衣服用力蹭过,把原本可能沾在上面的什么东西抹掉了。再凑近了闻,空气里有股淡淡的铁锈味儿,混着井水返上来的潮气,说不出的古怪。
打捞。队长下了命令。几个民警从车上抬下来抽水机和打捞钩,折腾了大半天,井水抽下去大半,淤泥翻上来黑乎乎的一团,钩子在底下反复探了好几个来回,第一个捞上来的,是一个圆滚滚、沉甸甸的东西,死者的头颅。泡了水的脸已经肿胀得面目全非,五官模糊成一团,头发湿漉漉地贴在头皮上,眼睛半睁着,瞳孔里残存着一种像是惊恐又像是不甘的神色,看得在场的几个年轻民警后背发凉,扭过头去不敢再看第二眼。紧接着,经过又一轮反复打捞,钩子上挂上来两团软绵绵的、已经看不出形状的软组织,后来又捞上来一小块残缺的器官组织,在井水里泡了那么久,全都发白起皱,混着泥浆散发着令人作呕的气味。队里让人用白布单裹好,小心地装进物证箱,连同那具无头躯干一起,火速送去了法医检验室。
县局的法医姓刘,干了快二十年了,是个出了名的细致人。他把尸体平放在解剖台上,台面上方的无影灯打得雪亮,将每一处创口都照得纤毫毕现。他先从头颈的断口处下手,用放大镜仔细查看骨茬和皮肉切面的形态,又翻来覆去地检查死者四肢有没有防御伤、指甲缝里有没有残留的皮屑组织。折腾了将近三个小时,老刘摘下口罩,长长地吐出一口浊气,拿笔在尸检报告上刷刷地写:死者为女性,年龄大致在二十五到三十岁之间,身高一米五八左右,体型中等偏瘦,营养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死亡时间,根据尸斑和尸僵的进展程度以及胃内容物的消化情况判断,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应该是在前一天傍晚六点到八点之间断的气。真正的死因,不是被刀砍死的,也不是被钝器砸死的,而是机械性窒息,说白了,是被人活活掐死的。死者的颈部和气管周围有明显的手指扼压造成的皮下淤血和舌骨骨折,指甲盖下面干干净净,说明她在被掐的过程中几乎没有挣扎的余地,要么是对方力气太大,要么是她猝不及防。
老刘写到这里,笔尖顿了顿,又抬眼扫了一遍解剖台上的残肢。案子到了这一步,方向其实已经隐隐约约露出点苗头了。凶手杀人之后还要大费周章地分尸、抛尸,把死者的头颅和身上那些带有明显性别特征的器官一一割下来,还专门扔进了井里。如果说割掉脑袋是为了掩盖身份、拖延警方辨认尸源的时间,那为什么还要割掉乳房和下体?光凭一具无头的躯干,法医照样能通过骨盆形状和耻骨角度判断出性别,凶手不可能连这点常识都不知道。唯一的解释是,凶手在做这些事的时候,心里头带着某种扭曲的情绪,这种情绪远远超出了毁灭证据的理智范畴。老刘合上报告,揉了揉酸涩的眼睛,心里暗暗有了计较,这案子背后,十有八九牵扯着感情上的纠葛,夫妻、恋人、情人之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积怨和爆发,往往就会酿出这样不可挽回的惨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