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这片海,姓“明”了。
海风夹杂着浓重的血腥味,刺激着每个人的鼻腔。
“巴达维亚号”这艘庞然大物此刻就像一头困兽,虽然被施琅的“威远号”死死咬住,但它那依然喷吐火舌的侧舷炮和顽强的反抗意志,正如它的主人——荷兰东印度公司总督范·迪门一样,骄傲且致命。
“顶住!为了公司的荣耀!为了那两百万银币!”
范·迪门站在艉楼的指挥台上,一身华丽的丝绸礼服已经被硝烟熏得漆黑。他挥舞着一把镶嵌宝石的佩剑,声嘶力竭地怒吼,声音里透着疯狂。
他知道自己完了。
旗舰被跳帮,周围的护卫舰要么沉了,要么逃了。现在整条船上只剩下不到两百名水手和佣兵,而对面那个挥舞双刀的明国年轻人正带着一群不要命的疯子,像潮水一样涌上来。
“开火!把那小子给我打烂!”范·迪门指着郑森,那双蓝眼睛里满是仇恨的红血丝。
砰砰砰!
艉楼下那仅存的一排火枪手再次举枪齐射。
铅弹打在柚木甲板上,木屑横飞。
郑森身法极快,早就预判了火枪的射击角度。他虽然左臂有伤,但整个人像是捕食的猎豹,一低头,就地一滚,瞬间从地上抓起一具荷兰水手的尸体挡在身前。
噗噗噗!
几发子弹沉闷地击中尸体,那一蓬蓬绽开的血雾却没能阻挡郑森分毫。
“嘿!”
郑森一声暴喝,用尽全力将那具尸体狠狠抛向对面的火枪队。
两名荷兰士兵下意识想要躲闪,还没来得及重新装填,一道银光已经划破了烟雾。
是郑森手里的雁翎刀!
刀锋如电,直接削断了一人的手腕,又反手一撩,割开了另一人的喉咙。
“啊!!!”
惨叫声还未传远,郑森身后的郑家亲卫也已经冲上来了。
这些亲卫,有一半是跟着郑芝龙在海上舔血十几年的老海盗,另一半则是施琅最近特训出来的亡命徒。
他们的战斗方式比正规军更野蛮,更直接。
“去死吧红毛鬼!”
一个光着膀子的福建汉子,手里拿着一柄短柄大斧,迎着一名高大的欧洲佣兵就撞了过去。
那佣兵手里拿着长戟,试图把这汉子捅穿。
汉子根本不躲,反而挺起胸膛,用厚实的肌肉硬生生吃了这一戟。长戟的枪头刺入肩膀,鲜血飙射。
但那汉子连眉头都没皱,借着这股冲力,一把抓住了佣兵的长戟杆子,反手一斧头,狠狠劈在了对方的天灵盖上。
噗嗤!
红白相间的东西洒了一地。
“老张!”后面的兄弟看到这一幕,红着眼吼了一声。
那汉子拔出肩膀上的枪头,咧嘴一笑,满嘴是血:“没事!皮外伤!给老子杀!这些红毛鬼的骨头也硬不到哪去!”
这种近乎自杀式的打法,彻底击溃了荷兰雇佣兵的心理防线。
在欧洲战场上,他们见过排队枪毙的荣耀,也见过重骑兵冲锋的震撼。但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即便肠子流出来还要抱着你腿咬一口的敌人。
这已经不是战斗,而是屠宰。
“上帝啊……他们是恶魔……”
一名年轻的荷兰水手丢下了还在冒烟的火枪,跌跌撞撞地往后退,“我要回家……我不想死在这里……”
“不准退!”
范·迪门从艉楼上跑下来,一脚踹翻那个逃兵,然后举起手中的短火铳,一枪打穿了那个年轻人的脑袋。
鲜血溅在范·迪门的脸上,让他看起来更加狰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