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9 奴隶在接到主人、妻奴或奴隶管理会派来的与工作有关的任务时,必须尽可能完成,确实有困难的,需要做出书面解释,并在下一次回到奴隶岛或行宫后请求惩罚。
4.2.10 当主人进入奴隶的住所后,该住所便自动成为临时行宫,奴隶应参照行宫内的行行为准则约束自己的行为。
4.2.11 散养奴隶必须佩戴贞操带,在行宫或奴隶岛以外未经主人允许不得发情或高潮
五 奖惩
5.1 奖惩方式
5.1.1 对奴隶的奖励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金钱、物质、高潮许可、提高等级、特权等
5.1.2 对奴隶的惩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降低等级、剥夺权利、体罚、精神惩罚、羞辱、调教、废弃等
5.1.3 奴隶的废弃是指对于到达使用年限或犯有不可饶恕错误的奴隶进行处决,奴隶使用年限根据种族不同而有所不同,对于人类,一般为40岁,侍妾为43岁,妻奴为45岁,对于到达使用年限的奴隶,废弃方式为利用魔法阵进行无痛处置,对于犯错误的奴隶,处刑方式由主人决定。
5.2 奖惩决定
5.2.1 主人可以无需任何理由对奴隶进行任何种类的奖惩。
5.2.2 妻奴可以无需理由对奴隶进行除废弃和酷刑以外的惩罚,或给予奴隶金钱/物质奖励。
5.3.2 奴隶管理会必须按照具体的规章制度对奴隶积分进行管理,并按积分量在裁量范围内决定奖惩。
5.3 监督
除肉玩具以外的所有奴隶有权向主人、妻奴、奴隶管理会报告违反规定的行为,经过核实确有其事的将给予奖励,经过核实确定未诬告的将给予惩罚,对于无法核实真假的,如果举报对象与举报人同等或更低则只扣除积分,如果举报对象比举报人高等,则对举报人降级并给予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