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寒风刺骨的午后,他蜷在丁家大宅后门的墙角,已经三天没吃东西,肋骨在穿越时摔断了两根,每呼吸一下都疼得像刀割。
然后他看到了一块被人扔掉的馒头。
硬得像石头,散发着馊味。
他用尽最后力气爬过去,颤抖着伸出手。
指尖即将触及时,一双绣花鞋停在他面前。
陈易抬头。
那是个十六七岁的丫鬟,穿着淡青色的棉袄,容貌清秀。
正是小莲。
小莲低头看他,眉头紧皱,眼中满是厌恶。
“小贱种!滚远点!臭死了!”
她尖声道,“你也配吃东西?像你这种小畜生就该死在阴沟里!”
她俯身夺过陈易手中那一块馊馒头,左右看了看,顺手扔进隔壁院墙下的狗食盆里。
一只黄毛土狗立刻扑上来,一口叼住。
小莲回头朝陈易啐了一口,挎着篮子进了丁家后门。
陈易躺在冰冷的地上,看着那只狗。
狗也看着他,喉咙里发出护食的低吼。
浑身疼得发抖,心里却异常清醒。
他记住了这张脸。
后来,陈易找到了那条狗。
狗很聪明,把馒头藏在窝里的干草下面,留着下一顿吃。
陈易找了一块石头,在石墙上磨了整整两个时辰,磨出一头锋利的尖角。
他握着那块石头干掉了那只狗。
陈易跪在狗尸旁边,大口喘气,浑身发抖。
不知道是疼的,还是怕的。
他趴在那儿喘了很久,然后爬起来,在狗窝里翻找。
然后他找到了被狗吃剩下的那半块馒头
然后他把那条狗拖到巷子深处,生火,剥皮,烤了。
那是他穿越以来,吃的第一顿饱饭。
肉很柴,带着股土腥味。
但他一口一口,全吃完了。
吃到最后一口时,他看着手里的骨头,忽然笑了。
笑完之后,眼泪就下来了。
十三岁,肋骨断了两根,杀了一条狗,抢回了半个馒头。
在那个寒风刺骨的夜里,他蹲在火堆旁边,看着自己沾满血的手,明白了一件事:
在这个世道,人和狗没什么区别。
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后来,他将自己卖给了一个小赌场当杂役。
他学会了求饶,学会了忍耐,学会了讨好。
也学会了察言观色,学会了阴谋诡计。
他一步步往上爬,从杂役到打手,从打手到账房,最后设计弄死了原来的老板,接管了赌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