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以后,民主思潮发生了分化,分别沿着资产阶级民主和社会主义指导下的新型民主两种追求、两条轨迹发展。前者以胡适等人为代表,继续坚持西方资产阶级民主理想,1929年他们发起的“人权运动”,可谓这种追求的集中体现。运动公开反对国民党的独裁统治,呼吁人的生存权、个性发展权、政治民主权、财政管理权、言论自由权。社会法制化及其在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权,特别是言论自由权,他们格外看重,将其视为最重要的民主人权。在国民党的打击下,人权运动最终趋于沉寂,但他们的民主追求却并未因此放弃;后者则以共产党人和左翼进步人士为中坚。他们认为,西方近代资产阶级民主虽标榜代表人民,其实只不过代表本阶级,并不真正反映广大工农民众的利益和要求,因此是狭隘的,算不得真正彻底的民主。他们强调要实现真正的民主,必须铲除少数人的阶级特权,改变“大多数的无产劳动者困苦不自由”这种“不合乎‘德谟克拉西’”的状况。同时,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及获致民主的途径的认识上,他们也有了新的觉悟。一方面,他们肯定五四新文化运动宣扬“个性解放”的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承认“理想的社会,不是奴才所结成,良善社会,必然有自立的个人”,但同时又认为:在社会与个人的关系中,是“以社会为主,以个人为客”,“个人的个性,应尽情发挥,那是不成问题的。问题只在什么社会才不摧残个人才性,才使天才自由发展。……社会倘不发展个性,倘不使人人各尽其才,就非对这束缚人的才能的社会,采着不妥协的态度不可”[6]。实际上是视社会革命与解放,为个人解放和健全个人的前提。这样,资产阶级的狭隘民主就被以劳动阶级为主体的多数人的民主所取代,追求民主斗争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也从争取个人的个性解放上升到争取广大民众的社会解放的高度,从而代表了当时最为进步和深刻的民主潮流。
与此同时,民国时期特别是五四以后,人们对科学的理解也更加深入,追求更为热烈而自觉。如果说在晚清,对一般知识分子来说,科学还主要只限于科技物质成就和自然科学,那么此时则不仅普遍涵盖一般社会科学,更是一种广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一种包括破除迷信、打碎偶像、崇尚理性、注重逻辑实证等精神在内的至上价值观念。中国科学社社长任鸿隽的如下表述颇有代表性:
科学家之所知者,以事实为基,以试验为稽,以推用为表,以证验为决,而无所容心于已成之教。前人之言,又不特无容心已也,苟已成之教,前人之言有与吾所见之真理相背者,则虽艰难其身,赴汤蹈火以与之战,至死而不悔,若是者,吾谓之科学精神。[7]
这种精神的实质,胡适概括为“评判的态度”或“重新估量一切价值”,有一定道理。它在根本上与民主的价值观念是相通的,因为不盲从不迷信的理性主义态度正是个人独立人格的体现,而人的个性的普遍解放,乃是科学发展的基本前提。
从这种认识出发,民国时期的知识分子对科学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大力的提倡,在社会上或至少在自己的心目中,树立了一种近乎“科学崇拜”的观念。他们声称科学是“发明真理的指南针”,“进步轨道上唯一重要的工具”,“芸芸众生所托命者”,甚至执定“不信科学便死”的信念,把科学看作了成人成己、救国救民,乃至解决一切问题的灵丹妙药。
民国知识分子普遍崇尚科学,并有着夸大科学价值的“唯科学主义”倾向,但他们对科学的理解却是有差别的。这一点,在五四后期发生的“科玄论战”中表现得非常明显。其中陈独秀、吴稚晖等人是从唯物主义角度理解科学,而胡适、丁文江和任鸿隽等人则从经验主义角度去把握科学。唯物论科学观中又有机械唯物论和辩证唯物论的歧异,经验论科学观中则有实用主义与马赫主义的区分等。[8]这些区别并非无关紧要,它对中国的未来产生过深远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