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上,当时大中城市中,西式住宅已不少见,它可以分为一般民居、高层公寓和别墅三大类。
在“行”上,汽车、火车和飞机尤其是前两者已成为人们生活中较重要的交通工具,而铁路、公路的建设,飞机航线的开辟,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在娱乐方面,观话剧、看电影、跳舞、逛公园游乐场已成为城市居民的主要娱乐活动。民国的电影业,更是繁盛一时。先后建立的制片公司近百家,摄制影片上千部,内容涉及社会、时事、言情、侦探、武打等各方面。民国时拍摄的纪录片也很多,达上百部,就其内容讲,分为风云人物、风景、战争、体育四大类。
在“婚丧嫁娶”方面,“其在婚礼,则吾人所见为新式婚礼,乃由文明结婚而进至集体结婚,完全失去中国旧时嘉礼之风。西洋在礼拜堂内由牧师证婚及用结婚证书,得法律及神权之保障,此俗亦渗入中国婚礼,无异旧时变态婚姻之形式化矣。其在丧礼,亦减而渐至轻微,丧服仅存名义,甚至无哀服仅有黑纱,甚至外观亦加斩服之名。火葬、公墓在都市上犹可见”[35]。而自由恋爱、结婚,“五四”后也在青年中大为盛行。
在礼仪方面,民国元年政府即公布国民应遵守之礼制,“男子礼为脱帽鞠躬,女子礼为鞠躬。另有相见礼及访谒仪式,男子十九项,女子三大项;授受仪式十二项;宴会仪式中国者八项,西洋者十一项”[36]。到了1943年,戴季陶主持刊印了《北泉礼仪录》一书,对吉礼、嘉礼、军礼、宾礼、凶礼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采西制西俗者甚多。
在教育方面,民国大学、中学较多采西制,女子上大学已不成问题。
第三,中俗西化有“度”和“量”的限制,并随地域的不同而不同。
这里的“中俗”只是指一部分中国传统风俗,而决非全部,前面提到的“风俗西化”中的中西风俗,也是指一部分而非全部。这样中俗西化的结果是中俗、西俗在很多方面彼此交流、共存共容。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结局,按胡适的说法,就是“文化各方面的激烈变动,终有一个大限度,就是终不能根本扫灭那固有文化的根本保守性。这就是古往今来无数老成持重的人们所恐怕要陨灭的‘中国本位’。这个中国本位就是在某种固有环境与历史之下所造成的生活习惯”[37]。胡适进一步解释说:“如饮食衣服,在材料方面虽不无变化,而基本方式则因本国所有也可以适用,所以至今没有重大变化:吃饭的,绝不能都改吃‘番菜’;用筷子的,绝不能都改用刀叉”[38]。
风俗西化在城市显于农村,在沿海显于内地。这是因为城市、沿海地区经济力、文化程度较强较高,而传统力量在农村、内地势力较大。另外,城市和沿海地区的民众受西方文化的影响较早、程度也较深,而洋人也多集中在那里。
此外,在民国风俗西化的实践中,还始终伴随着理论上的争辩。对风俗西化的问题民国思想界颇为重视,当时对于这一问题的争辩,有两种代表性观点,即最充分的肯定和有保留的肯定。
第一种意见以陈独秀和陈序经为代表。
陈独秀采用直接比较的方法,肯定西俗新俗,抨击中俗旧俗。他指出,在民族性上,“西洋民族性,恶侮辱,宁斗死;东洋民族性,恶斗死,宁忍辱。民族而具如斯卑劣无耻之根性,尚有何等颜面,高谈礼教文明而不羞愧!”[39]对于西人恪守法律、淡薄人情的习惯,他也予以称赞。当时一些人看到西人亲戚之间,也“称贷责偿,锱铢必较,违之者不惜诉诸法律”,就“每讥其俗薄而不惮烦”,陈独秀认为这些人都是见识短浅之辈,认识不到这样的习俗可以使人避免因私情而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