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勇与大队长周游交流时,周游告诉他,网络类纷争,很大一部分涉及侵犯知识产权。如果仅仅将计算机软件相关内容移动后进行播放,并不侵入其内部程序,应属于侵犯知识产权。
但是,就目前情况看,“北极星”APP绕开相关视频权限,应该不只是一款侵权的软件,很可能有侵入他人服务器的功能。
但究竟构不构成案件,还要看软件功能是怎么实现的。
“这是最为关键的一点,”周游提高声音,“而且——必须由专业部门提供结论。”
周游拨通了市局网安支队电话,把情况说了一下,接着打听哪里能做专业鉴定。
很快,支队回了话,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具有相关网络技术司法鉴定资质,而且是国家级的,具有较高权威。
“太好啦!地点在哪儿?”周游赶紧问道。
“就在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一打听,作为全国权威性鉴定机构,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每天接受来自全国各地大量的网络鉴定业务,通常从受理到出具结果起码得半个月。
“不行,这里等着立案哩。”周游寻思着,得想办法。
通过沟通交流后,刘勇带着APP样本直奔坐落在南京浦口的森林警察学院。办完手续后,他索性在招待所住了下来。
两天后,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通过数据检验固定,出具了物证检验报告,明确了数据来源。
根据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出的IP地址,网安支队协助大队联系了腾讯公司的相关人员。
经确认,“北极星”APP获取数据的IP属于“腾讯视频”数据库。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也出具了同样的相关网络数据的分析说明。
“涉案了!”周游拍了两下桌子。
两个人又仔细查阅《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经过严谨的论证,终于可以确定,“北极星”APP是一款具有避开“腾讯视频”“爱奇艺”等视频网站的安全保护机制、未经授权获取相关资源信息的软件。
第一个问题总算解决了。那么第二个问题,也就是说立案的依据呢?
查阅相关规定,“北极星”APP应该涉嫌《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
这种犯罪,在盐城甚至全省也没有遇到过,是一种新型犯罪。
事不宜迟,周游立即向分局作了汇报,分局领导十分重视。
盐南管委会副主任,盐南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侯晓飞,盐南公安分局政委王兵专门听取了案件汇报。
会上,侯晓飞指出:“盐南是一个新兴之区,是盐城的核心区域,我们欢迎合法合规的互联网产业在盐南发展,但是也要坚决打击互联网违法犯罪,保证盐南清朗的互联网环境。”
他要求立刻由网安大队牵头成立“北极星”专案组进行立案侦查,抽调经侦、刑侦、巡防、法制、派出所等部门精干警力参与,全力攻坚,彻查全案。
经过一段时间的侦控研判,终于弄清了案件的组织架构和人员活动区域情况。准备对杭州雨往有限公司负责人林刚和骨干、国宏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支永兵(“北极星”推广老板之一)、“北极星”销售负责人章之皓、“北极星”销售小组长吴志东等同时从杭州、盐城两地集中收网。
抓捕前,侯晓飞专门开了一次协调会,特地邀请检察院同志参加,分局法制、网安部门一同研究。
因为这起案件也是全市第一起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案,不管是公安部门还是检察部门都是第一次遇到。与以往案件相比,它在准确定性、管辖适用、证据要点等方面都有自己的特点,必须与各方面沟通好,尤其要与检察院的同志达成共识,使该案能够在法律层面上确保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