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希特并不主张神的感性的、实体的存在。费希特的探讨面向的是神的本质存在。费希特试图从“我们”自身的根源性本性中找出这种本质存在,表明不与“我们”发生关系的神是不可能的。原本,从超越论的观点看到的世界是以能够理解的理性法则为基础,是被感性化的“我们”自身的实践光景,同样,作为信仰对象的神是与“我们”的关系中的道德秩序,它通过“我们”的内在行为才成为对“我们”来说活生生的现实事物。费希特对神的理解,不仅和费尔贝格不同,而且也是他受到“无神论”攻击的最大原因。对费希特而言,正是对神的实体性存在的否定才让我们理解了真正的宗教。在费希特看来,“存在”只不过是从“我们”的道德使命中独立出来的事物,它属于“感性世界”概念。将这种感性概念归结到神的概念,只会将其导向对超越与“空间中拥有体积的物体”[5]——“我们”相关的一切事物的“实体的神”这种独有偶像的崇拜。但是,从与“我们”的关系中游离出来的神,其结局只不过是“空虚的独断性产物”[6]而已。费希特还举例说道,“我们”之所以会觉得温暖或寒冷,仅仅是因为“我们”自身实际上的变暖和变冷而已。如果没有“我们”的这种实际感受,我们也无法感知温暖或寒冷这种事物了。假如设想与“我们”毫无关系的温暖或寒冷,那这只不过是将这种辩证的三段论法产物实在化,并认为它是万物的根源的“颠倒性”表白而已。这种颠倒性只能通过将与“我们”的道德本性的神的关系作为第一位的直接事物,才能回避掉。这种关系的直接性是一切宗教信仰的“绝对论据”,对神的认识也依赖这种直接性。而且,以实现“我们”的道德使命为目标的信仰,其本质上的实践性是将“我们”本质中的内在目的作为“我们”现实行为的目的来命题的。这也是为什么说信仰是某个根源性论据的直接确证行为而已。
费希特认为,“消除任何与我们的道德本性的关系,并且寻求独立于这种道德本性的神的本质存在概念的人,绝不会了解神”[7]。神是从“我们”外部的实体中解放出来的本质存在,即它是存在于与“我们”的道德意识的关系中的道德世界秩序。这种认识和信仰是通过“我们”自身的必然行为来奠定基础的。
2.外化和让渡
如果从思想史的观点来看,费希特宗教观颇有意思之处在于否认游离于“我们”——“有限的理性存在者”而作为超越性实体存在的神,并从“我们”的自我意识中寻求信仰的根据。这可以说是继承了费希特处女作《试评一切天启》中的观点。
说到启示,一般是神对人类进行的自我宣扬,但费希特认为它是理性的产物。但这种理性不是体现取代神的无限性这种绝对理性,而是有限的人类理性。费希特在《试评一切天启》中对这种人类理性的有限性进行了关注,认为从这种有限性中会不可避免地产生神的理念。即,“我们”内在的道德要求,也就是从“通过将道德法则依附于神,神会给予我们更大的威力这种内在要求”中产生神的概念,“而不是我们外部的强制力生成的,是我们将自己认同的道德法则从我们自身投送出来的产物”[8]。费希特还说道:“神的概念给予我们的,仅仅凭借我们的理性。而且,只要我们的理性是先验的,就只能通过理性来实现。”[9]也就是说,所谓需要演绎的神的概念,不是被给予的,而是通过“我们”的理性“创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