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从其研究对象和内容看,唯物史观突出以人为本。在谈及唯物史观时,马克思和恩格斯曾将其界定为关于社会历史及其发展规律的学说。然而,他们也同时认为,唯物史观是“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10]。这两种表述是一致的。所谓历史,就是人活动的历史;所谓历史规律,就是人的活动规律。不能离开人、离开人的活动抽象地谈论社会历史及其规律,也不能把无主体的社会物质运动过程作为唯物史观的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唯物史观的任务,旨在通过对现实的人的活动的研究,阐明社会生活的内在联系及其演化趋向,从而为人类发展指明前进的方向。
其次,从其价值观看,唯物史观体现的也是以人为本。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科学的实践既是一种合规律性活动,又是一种合目的性活动。作为实践活动的目的,其构成不仅包含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关系,而且包含主体对客体的价值关系。因为任何实践目的的确定,虽然必须以对客观对象的认识为根据,但是仅有相关方面的知识还不足以形成目的,实践的目的主要产生于主体对客观事物与对象的需要。人正是从自身的需要出发来确定某项实践活动是否应当进行以及如何进行的。恩格斯曾经指出:“推动人去从事活动的一切,都要通过人的头脑……外部世界对人的影响表现在人的头脑中,反映在人的头脑中,成为感觉、思想、动机、意志,总之,成为‘理想的意图’,并且以这种形态转变成‘理想的力量’。”[11]这里所讲的“理想的意图”就是作为实践目的而出现的,它充分反映了主体对客体的一种价值要求。人们就是在这种“理想的意图”的支配下,将其**、热情和欲望变为“理想的力量”,而后去从事认识和改造活动,以满足自身的需要,实现自己的价值。强调实践观的价值导向,就意味着坚持以人为本。
再次,从其与旧唯物主义的差别看,唯物史观也必然突出以人为本。马克思以前的旧唯物主义,主要表现形态是自然唯物主义。这种自然唯物主义始于古希腊哲学,而后在霍布斯那里达到系统化的程度,并一直延伸到法国的机械唯物主义。它确认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但一笔抹杀了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不满意这种自然唯物主义的理解,而以人的发展为尺度来反思哲学史,以是否“敌视人”来划分唯物主义的形态,进而赋予唯物主义以新的内涵。按照马克思的观点,随着实证科学脱离形而上学而给自己划定了单独的活动范围,随着现实的发展开始把人的注意力集中到自己身上,“形而上学变得枯燥乏味了”,自然唯物主义也变得“片面了”,能代表时代精神的新哲学将是“为思辨本身的活动所完善化并和人道主义相吻合的唯物之义”[12]。这样的唯物主义自然是扬弃了传统形而上学、倾注了对人的关注、内含着人与自然辩证关系的唯物主义。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正式竖起“新唯物主义”的旗帜,紧紧围绕科学实践观,深化了对唯物主义的理解和认识,提出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13],并要求从实践、主体方面去理解事物、现实,同时实际地改变现实世界。因此,新唯物主义并不是离开人、离开人的活动谈物,而是将物放到人的活动中去理解和把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