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社会发展观就是以人为中心的发展观。马克思研究社会发展,始终是同对人类命运的深切关怀联系在一起的。追求人类彻底解放,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一生的理论主题和终生奋斗的社会理想。这样的理论主题和社会理想决定了马克思对社会发展的研究必然是从现实的人出发,对人的现实生活及其发展予以特别关注。探讨社会发展内在矛盾及其运动规律,实际上就是在寻求人的解放的道路和途径。因此,在马克思的视野里,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是交融在一起的:人所以要改变现实世界,促进社会发展,为的就是改变人的现有生存状态,使自己的本质力量得以充分发展和实现;而社会发展的合理性也就体现在它能为人的生存和发展提供必要的社会条件,保障人的价值能够得到正常实现,从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由于社会发展实质上是人的发展,因而唯物史观所涉及的人与物的关系便是以人为中心的“为我”关系,“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2]。这种“为我”关系实际上就是物对人的需要的满足。人的需要当然首先是物质需要,但物质需要并不是人的需要的全部,还有其他多方面的需要。诚如马克思所说:“吃、喝、性行为等等,固然也是真正的人的机能。但是,如果使这些机能脱离了人的其他活动,并使它们成为最后的和唯一的终极目的,那么,在这种抽象中,它们就是动物的机能。”[3]由人的需要、人的发展的这种内在要求所决定,社会发展自然不能仅仅是物的发展即经济发展,而必须是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
由于实现人的解放和发展关键是要摆脱各种不合理的社会力量的外在强制和束缚,实现人的自由,因而在马克思哲学思想的形成过程中以及关于社会发展问题的具体探讨过程中,自由问题便成为中心话题,并成为其思想发展的一条主线。为了清楚地再现和更好地理解这一思想逻辑,有必要再简要地回溯一下马克思哲学的实际发展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