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法医、许乐新、小高法医等人昨天复勘了一天现场。许乐新又仔细地提取了一些足迹拿回到实验室作检验鉴定;小高法医在应法医的指导下,再次提取了多处血迹与床单上的几处斑迹送检,下午二人又到殡仪馆尸体解剖室对向依山的损伤再次作了分析研究。15日一早,他们又来到了现场,继续进行复勘。
许乐新对现场两种长度较短、宽度较窄的足迹再一次作了重点研究,用勘查灯、放大镜,照了又照,看了又看。他指着从大门口到卧室门口的几个鞋印对应法医等人说,昨天我们对这些鞋印特征作了反复分析、检验,一致认定是向依云所留;他又指着几个卧室内外都有出现的鞋印说,这几个时间比较长,上面有的部位已经被后来的鞋印所覆盖,不具备个体识别条件,但是可以看出一些特征,与13日早上进入过现场人员的鞋印特征有明显不同,我分析可能是案犯所留,而且是女性的可能性大。他补充说,这两种鞋印,都没有水渍反映。
应法医也懂点痕迹,一直跟随着许乐新在仔细查看。他说,许乐新你这个意见很重要。
他们再一次仔细查看了床单、被套、枕头及**的几件衣服,确认没有发现水渍鞋印痕迹,也没有发现其他的鞋印痕迹。
接着,他们一起又对血迹分布情况作了全面研究。血迹分布在枕头、床单、床头板、西面墙壁上为最多,有些应该是喷溅状血滴,在床头板、墙壁上的血滴方向为由下到上;有些应该是案犯挥动凶器下砸时所形成,血滴方向为由上向下;还有一些血滴,方向比较零乱。东面的床尾板、地面、墙壁上也有不少血滴,方向也比较零乱。南面地面、北面地面与壁柜上只有少量几处零星的血滴,床西北地面上的血滴略多一些。
应法医说,前天、昨天提取的几十处血迹,经检验,都是向依山的血。他分析,整个行凶过程中,死者与案犯应该都在**,如果案犯站在地上行凶,无论是站在床的南侧,还是站在北侧,地面或壁柜上应该有更多的血迹。
之后他们对整套房子的每个部位再次做了仔细检查,仍然没有发现有被翻动的痕迹,也没有发现可能用作凶器的物件。
应法医召集大家在客厅一起推理作案过程。综合各方面情况,大家对作案过程的推理有了一个统一的意见,还对案犯作了一番刻画。
这时,马超推门进来。他上午先到信息组找了张莺。依据两天来的调查情况,马超认为案犯出在向依山交往人员中的可能性很大。向依山交往人员很多,人力排查甄别是必要的,信息查询分析更有可能首先打开突破口。在昨天晚上的碰头会上,他已经对信息工作提出了明确、详细的要求。但工作作风细之又细的马超还是有点不放心,一早又去与张莺作了一番具体的研究。
“我交给你们的任务完成得如何?案犯行凶作案过程推理出来了吗?”马超问。
“马大,你前天晚上的提问对我们启发很大,昨天下午崔副提供的询问信息作用也很大,我们二次全面复勘了现场,对提取的痕迹物证也作了检验鉴定,现在对作案过程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意见。”应法医回答。
“好!那你们说说。”
应法医让许乐新说,许乐新说还是应法医说得清楚。应法医便不再推辞。他先说他们接到崔副的电话后,小高立即用手机上网查了7日、8日的气象信息,发现7日晚上11点至8日凌晨3点半多,城区一直在下大雨;又领着马大在室内边指点边介绍了足迹、血迹等情况。
“马大,根据现场各种痕迹反映,结合调查情况,我们对案犯作案过程的推理是:案犯为一名女性,在7日晚上11点以前已经进入到向依山的房间,或者在向依山回家前就已经潜伏在这个单元的某个地方,或者她本来就住在这个单元里,发现向依山回家后即与他同时进房。
“向依山8日1点许回家后,二人发生了性关系,之后同床共眠。之前二人可能发生过比较大的矛盾纠纷,或者是案犯看到了向依山包中的大笔现金,临时起意,在向依山睡着后,用凶器袭击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