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找到案件破绽,林潇假借尹若情父母的名义,委托该案的代理律师秦律师,去公安局查阅卷宗。
卷宗显示:案发当晚,史婷婷和尹若情一起参加唐诗文组织的学生会干部聚餐,用餐期间尹若情过量饮酒。
关于尹若情与唐诗文的关系,史婷婷第一次被带到公安局时,说当时唐诗文在追尹若情,但是尹若情没有答应;而第二次被公安局提审,她的供词却变了:她知道唐诗文在追尹若情,两人具体发展如何,她并不清楚。
关于离开饭店时的情况,史婷婷第一次供述:聚餐结束后,尹若情虽然头晕,但是仍然能走路,她拉着尹若情一起走出饭店,这时唐诗文说还有事情与尹若情商量,让她先走,于是她一个人回了宿舍。
而第二次她却供述:当时她也喝多了,记不清楚了,好像是唐诗文扶着尹若情走出饭店的,她头晕,就一个人直接回了宿舍。
秦律师将这些异常情况告诉林潇。
得知这些后,林潇仔细分析道:
“聚餐过程中,史婷婷说若情过量饮酒,但是根据我对若情的了解,还有若情父母的反馈,若情平时很少喝酒;史婷婷前后关于两人关系的供述,描述明显不同;聚餐结束后,史婷婷第一次说若情还能正常走路,两人一起走出饭店,可是第二次却说是被唐诗文扶着出去的。这明显是她被人暗地里收买了!故意改了口供!”
秦律师长叹一声,无奈地说道:
“很有这个可能,但是我们没有证据呀!史婷婷后来一直说当时喝多了,记不清了,这个取证很困难!我询问那家饭店的工作人员,他们都说那晚客人太多,没有注意,并且房间内的监控有死角,没有拍到……”
“我一定要找到突破口!”林潇挥拳重重砸在桌子上。
“我们就继续坚定信念吧,没有那么容易的……”。
谢过秦律师,林潇返回学校,坐在湖边,苦苦思考着……要想让史婷婷开口,需要给她更大的好处,或者找到她的短处,抓住她的把柄,迫使她开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