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铁鸥这两天忙得焦头烂额,也顾不上烈风,但是他知道,烈风最近倒是很少给他惹麻烦了。
他可不知道,从他带来的那些官兵到山上的那些胡子,个个都对烈风畏惧三分,没事谁也不敢去招惹这头比狼还要凶猛的大家伙,更何况还有另外两个身躯庞大的家伙整天和烈风形影不离。
现在“阎王岭”上的事也安排得差不多了,张铁鸥想起应该到那个藏宝的地方去看看了,如果可以的话,先取一些出来作军饷。
他正在想着心事,忽然门口传来一阵脚步声,抬头一看,门口站着的是穿着灰色东北军服装的“俏阎王”祁云。
张铁鸥连忙站了起来,道:“哦,是二当家的啊,别说啊,你换上了军装,还真比你那身红衣看着更有精神,拽一句文词叫什么来着,啊,对了,叫飒爽英姿。”
“俏阎王”眼睛一瞪,道:“张队长,这么说你不喜欢穿红妆的了?”
张铁鸥一愣,连忙说道:“啊,不是,不是这个意思,你可别误会,其实你穿什么样的服装都挺好的。”
祈云叹了一口气,道:“你真的感觉不到吗?”
张铁鸥愣了一下,道:“感觉到什么?你能不能说得明白一点?”
祈云道:“你没忘了咱们是怎么认识的吧?我的手脖子到现在还有些疼呢!”
张铁鸥惊讶地说道:“你说什么?你手脖子上的伤不是已经好了吗?怎么还会疼呢?来,我看看,要知道,那些药都是咱这野狼山里的特有的草药啊!不敢说百用百灵,那也是最好的疗伤药啊。”说着,张铁鸥走到祈云的面前,抓起她的手看了看,只见她雪白的手腕上只有几个芝麻粒大的红点儿,根本看不出来烈风当初咬伤她的时候留下的齿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