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给它穿上迷彩服,然后再给它一顶丛林帽,从远处看起还是那么一回事。我想身上它对这里的熟悉,引起他们的注意力还是很容易的。”几天下来的与猴王的相处,我们之间的交流也不没有之前的那么陌生了,我甚至能明白它们的一些表达方式,想不到原来我也有与动物交往的天赋啊,我不禁得意道。让它去吸引别人的注意力,再把其引开,这点表达意思我还是明白的。这几天,有我们在,加上猴子们的警惕性,一些大型肉食动物被我们给收拾得落荒而逃,于是这一带很快就成了这支猴群的地盘,它们在这里也十分享用。
我不得不感叹,为什么一些国家对动物部队十分热情,无论能掌握什么动物,那么战场上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想想如果你有一支鼠军的话,每只老鼠身上绑个炸弹之类的玩意儿,然后在夜色之下混入敌军的军营之中或者弹药仓,那是什么样的概念啊。在基因技术没有完全普及之前,这样的实验的失败率十分高的,培养一只“敢死鼠”不容易了,何况还是一次性的。而且动物的天性是十分难改的。后来人类通过DNA技术开始把人类的一些基因嫁接到动物身上,以求得到动物某些不为人类所控制习性的改变,然后得以让人类实用。
虽然这样的生物技术对于现代人来说,并不关心,但是此类的实验,在大国之间并不是什么秘密,而这样的生物武器如一旦在大战中运用,它造成的战争后果与生物污染是并不能控制的。有一天,我们在战争中遇到生物部队,这并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因为这些早在一些军队的高层并不是秘密。
“我们把火力手引到这里。”我指了指简易的地图,那是一处被雷火损坏过的林子。“在这里他才有机会开枪,当一个人专心地射击时,他就也就会对后方大意起来。而且再说了,他之前也就知道一个人已经出现了,他又找到了第二个人,那么第三个人出现的机会也不多,何况他们也知道我们只是两个人。”
“不能用匕首从后面捅他,因为他有防弹衣,抹喉你的身高没有他高,很容易坏事,最后的方法就是勒死他,不能让他有反抗的余地,越快越好。”我说道。
钟杰看着面前的这个男人,每次他把最威胁的事情让自已去做,这全是因为他现在的能力并不能胜任,这也让他心里默默地念道,一定要努力,以后不能再让他去做最威胁的事了。
当毒箭和乔恩拉赶到枪声的地方后,他们看到的是差不多光着身子的咆哮者的身体。对于穆斯林来说,这样的死法并不光彩。虽然在他们眼中有一种怒火,但是很快他们就平静了。多少次的生死经验让他们知道愤怒无济于事,反而会让他们失去最冷静的判断力。
让他们很意外的是,对方只是刮走了咆哮者身上的一些东西,但在尸体并没有放置机关诈雷之类的。这是对一个战士的尊重。
如果他们的想法被我听到的话,估计我会笑出声来,这并不是不想诈他们一下,而是觉得在对于他们来说,检查到尸体上的机关都是小儿科,与其伤神的放什么诈雷浪费一颗手雷,还不如什么也不做,让他们乱想一下。让他们觉得意外一下,这样接下来他们的思路又不得不调整一次,这样他们就不会猜到我在想什么了。
“我知道他们为什么能踩在我们的点上了。”毒箭自言自语道。
“那是为什么?”
“因为他们有一群与我们不一样帮手,那些是这个丛林的主人。”
“那是什么?”
“是一群猴子。”毒箭肯定地说道。
“猴子?”乔恩拉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但转眼又想,这也无不道理,人类能驯服动物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之前在车臣的作战的时候,车臣军队就效仿过二战时斯的苏军用军犬炸德军的坦克的事情。对方有一群猴子部队,虽然那些猴子的作战能力没什么,但是它们的干扰与监视却不能小视。
毒箭想到了一个主意,他呼叫直升机运送士兵过来,这些士兵的主要任务就是见到猴子就杀。打掉对方的眼睛,而自已和乔恩拉就可以趁机下手。当然这些士兵的命运他们并不能保证,但是能达到一定的效果也就够了。
也许,这个想法的确不错。
这一次,毒箭决定不与乔恩拉行动在一起,两个人对于丛林都是熟悉,如果两个人在一起的话,那么他们的目标很大,受困的机会很大。虽然对方有许多眼睛,但是毕竟他们能战斗的只有两个人,在一对一的情况下,他们取胜并不是没有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