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斗进行了近一个月,对于镇虏军来说,这是一场真正的恶战,比起与清军打的那场中原会战来一点也不差,何况双方兵力差距悬殊,若不是镇虏军抢占了居高临下的有利阵地,并有优势火力做后盾的话,只怕根本就无法守住这里。
沈猛亲自率领两个团守卫朝天岭,这里是整个金牛道中地势最高、同时也是最险要的地方,周围都是崇山峻岭,山岭之下只有一条狭窄的小道可供军队通过,这里可称得上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绝地。
守住了这里,那么就守住了金牛道,若丢掉了这里,那么张献忠就可以直接冲向汉中,所以朝天岭的得失对于双方来讲至关重要。
枪炮声与喊杀声暂时停了下来,沈猛知道,这意味着大西军的又一次冲锋被打退了。
他蹲在战壕里,右手拿着一个树枝,在地上胡乱的画着圈,耳朵里则倾听着一名士兵的报告:“现在我军的弹药还够用大约三天至五天,部队的伤亡并不大,还有一千五百多人能继续战斗。”
现在让沈猛最头疼的还不是弹药的补给,而是水。
虽然上山之前他就命士兵们准备了大量的水,全部装在木桶里,加上盖子后再埋于坑道中,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这场仗竟然打了这么久,看来张献忠似乎已经打定了主意非要拿下这里不可。
现在军中所剩的水只够用一天了,再不想办法的话,不用大西军进攻,部队就会自己垮的。
沈猛站起身来,趴在战壕的沿儿上,向下望去。
只见陡峭的山坡上到处都是大西军士兵的尸体,他们大多是被枪弹远距离打死的,所以身上看不见明显的伤口,不过,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少数尸体却是身首分家,想来应该是被他们自己的军官或督战队砍死的。
他又抬起头,向对面山上望去,发现那里也是一样,山坡上布满了大西军的尸体,而阵地却仍牢牢的掌握在镇虏军手中。
他向北面不远处的山谷望去,看见那五丈宽、三丈深的壕沟里和壕沟的南边同样躺满了尸体,而壕沟的北边,仍有大炮射击后所形成的硝烟不时升起。
“炮兵干的不错,应该嘉奖。”
沈猛想道。
由于他带来的大炮都是一些小炮,而且数量不多,所以全部用于守卫金牛道中的那条抢挖的壕沟,只要壕沟不失,那么大西军就只能先攻占这里的山坡,只有占领了附近的几个山坡,大西军才有可能居高临下轰击镇虏军的炮兵和守卫壕沟的数千名步兵。
沈猛看了看四周那些光秃秃的山坡,有些替那些被砍倒的百年老树惋惜,不过为了防止大西军用火攻,这样破坏植被也是值得的,而且这样一来,遮挡士兵视线的障碍物也被清除了,镇虏军的射击也就更准确了。
“嘿嘿!你想用火烧我,想的倒美!呸!”沈猛向着山坡下面狠狠的吐了口吐沫,他正想向着下面撒泡尿,忽然心中灵机一动,喃喃道:“火攻,火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