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崇政殿亲从官(卫士)颜秀、郭逵等夜半攻入宫中,直到赵祯寝殿下。幸得皇后出重赏督禁兵宦官抵御,颜秀等败死。
其余较小的叛变,史书记载连篇不绝,正如余靖所说,“四方盗贼窃发,州郡不能制”,全国性**,确使某些统治者感觉到危险。
赵顼是北宋聪明的皇帝,他感觉到危机严重,完全依靠官僚地主的旧国策不能解救自己的崩溃。赵祯养兵一百二十五万,防御西夏小国,到底仍是屈辱求和。这又使他感觉到军队并不能保护自己的地位。他知道整个统治阶级腐朽无能,人民怨恨**,大起义迫在目前,因之更加重对外族内侵的恐惧心。他即位初年,披金甲见祖母曹太后,问道:“娘娘看我着这好么?”曹太后笑道:“很好。不过要你着这个,国家还得了么?”这说明赵顼主张富强自卫,太后主张维持旧状。
赵顼最怕的是契丹和西夏,所以急需加强军备。养兵先得筹饷,他知道已负租赋重担的人民不能满足他的要求,富裕的地主、商人、高利贷者应该分担一部分军费。这是他变法的基本观念,也就是引起新旧两派官僚对立的基本原因。
王安石是笃信儒家经典《周礼》的政治家。他秉有倔强严肃的性格,他对社会有“贤者不得行道,不肖者得行无道,贱者不得行礼,贵者得行无礼”的理解,他又恰恰遭遇赵顼决心改革旧制度,需要一个非守旧派做助手的机会。熙宁二年,他终于在满朝大臣反对中做了宰相,实行变法。
王安石以前,早有人主张改革积弊,赵祯时,参知政事范仲淹提出均田赋、修武备、减徭役、择长官等十条政见,被朝官反对、罢去。欧阳修主张理财、练兵、立制度,讥斥朝廷“兵无制,用无节,国家无法度,一切苟且而已”,也被朝官攻击、逐走。王安石实践并发展了范仲淹、欧阳修的主张,造成与旧官僚派(主保守旧制)对立的新官僚派(主改革旧制)。
王安石新法,内容广泛,大别可分理财、整军两类。其中最重要的几种,略述如下:
第一 理财类
青苗法——当青黄不接的时候,农民指田中青苗向富户借钱延续生命,收获后纳利息百分之一百。王安石谋夺取富户放债的利益,由官散放青苗钱。例如春季借给农民钱十千,半年内纳本利钱十二千,秋季再放十千,岁终又纳本利钱十二千。这是百分之四十的利息(农民实际缴纳百分之六十),似乎比民间利率要轻微些。可是州县官分民户为五等,不论人民是否需要,自上户十五千至下户一千,按户强派,到期仗官威迫令缴纳本利钱,不得用他物代替。青苗法是许多新法中最受猛烈反对的一个,这证明私人高利贷势力的强大。贫民既受政府高利贷的剥削,同时仍不能逃免私人高利贷的痛苦。
免役法——宋朝力役,名目繁多,有衙前(主管官府库藏及运送官物)、里正、户长、乡书手(三役主催收赋税)、耆长、弓手、壮丁(三役主捕盗贼)、承符、手力、人力、散从(四役主供官府杂差)等类。州县民分九等,上四等量轻重服役(第一等户充衙前、里正,第二等户充户长),下五等免役。诸役中衙前、里正两役害民最烈,往往破产死亡,累及邻保。例如某地衙前,行千余里输送金七钱到内藏库(皇帝内库),库官勒索不遂,扣留衙前一年以上,不让回去。后来偶然被赵顼查出,才得放归。人民唯恐被指为上等户,有的出嫁祖母及孀母,有的与孀母或兄弟分居,有的送田给豪家,有的出家当僧道,有的甚至寻死。如京东某民家有父子二丁,被派充当衙前。父对儿子说:“我愿意死,免得你们将来冻饿遭横祸。”说罢自己缢死。人民为了降低户等,减少人口,甘心嫁母寻死,充役的痛苦危险,可以想见了。
官户、形势户、僧道、学生都有免役权,下等户、单丁户、女户也得免役。富家子弟捐数百贯钱给州县学校,就取得学生名义。这样,应役的民户自然是少钱少势的某些小地主和富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