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民生活
由于清朝采用“丁随地派”制度,地主的利益不像明以前那样优厚,因之土地兼并也不像明以前那样剧烈,大地主减少(皇帝及贵族庄田比明朝小得多,可以例推其余),中小地主以及小土地所有者极大的增加(子孙分产,也是一个原因)了。清朝赋税比较轻微,人民又免差徭烦扰,这使占人口最大部分的小农民得保守一小块耕地,安心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
顺治十年辽东招募垦民,每户给牛一只(牛价不详。按乾隆四十六年新疆屯田每二兵给牛一只,价银十两五钱三厘七毫),犁等农具一副价银五两,雇觅人工银二两。内地农具价与雇工价比辽东荒远地方当更低廉,这也是维持小农生产的一个原因。
道光末年,英人米特切尔调查中国农村生活,写了下列几段报告:
中国人的生活如此俭朴,如此守旧,以致他们穿着他们祖先穿过的衣服,就是说他们所用的只是必不可少的东西,其余概不需要,无论向他们出卖的某种商品多么便宜。每个中国劳动者的衣服至少要穿三年,不上三年不换新衣,而且这套衣服,虽做极粗糙的工作也能经穿三年。因此,这种衣服所需的棉花,比我们输到中国去的最重的棉织品所需要的棉花,至少要重两倍。换句话说,这种材料要比我们可以运到中国去赚钱的最重的厚布还要重两倍。
收获完结的时候,各农家的一切工作人,小的老的都去梳理棉花,纺纱织布。这种家庭制造的,重笨而结实的,能够经受两三年内粗糙穿用的土布,中国人就用来缝制自己的衣服,而把剩余的土布拿到附近城市去出卖,城市商贩就购买这种剩余土布去供给城市居民及内河船夫的需要。世界各国中,也许只是在中国可以看到每个富裕的农家都有一架织车,这是值得注意的。只有富裕的中国人,才一定要把一切纺织程序做到底。中国人不仅要梳理棉花和纺成棉纱,而且还与自己的妻女以及家庭女工一起织成布匹。
例如福建的农民不仅仅是一个农民,他又是种田人,又是小手工业者。他生产布匹简直是不费分文的(如果原料的价值不算在内),他在自己农庄屋子里面用自己的妻女和女工的手织成布匹。这种土布的织成,不费特别的劳动,也不费特别的时间。在田苗未熟的时候,在收获完结以后,在天雨不能出外操作的时候,他就使农庄的工人纺纱织布。总之,一年当中只要有一些空闲的时候,这个家庭勤劳的模范人物便从事生产什么有益的东西。
英人额尔金爵士周游扬子江上流地方,所看到的居民状况,他写道:“我所看到的情形使我不得不这样推想,即一般讲来,中国乡村居民是过着足衣足食的生活,满意于自己的命运。我曾用各种方法想从他们那里得到一些关于他们田地面积、拥有性质、纳税多寡以及诸如此类的可靠材料。我得出了一个结论:他们往往拥有一块极小的,完全私有的(不受皇上支配的)土地,他们每年不得不负担一些不很繁重的负担,这些优点再加上他们的勤俭,就完全满足他们那种俭朴的衣食上的需要。”
这种小农业和家庭工业结合的农民生活,按本质说,自然是落后的,非文明人方式的穷苦生活,可是由于中国统治阶级的昏愚贪暴,鸦片战争以来,引导中国走向半殖民地甚至殖民地道路上去。在特殊条件下,这种落后的非文明的穷苦生活,固然起着顽强抵抗资本主义商品侵略的巨大作用,但中国人民在统治阶级压迫下,永远不能改善自己的生活,到底非沦为殖民地奴隶不可,因而只有摆脱统治阶级的压迫,才能真正改善生活,得到人类应得的待遇。
(四)地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