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田——民间土地兼并,非常剧烈。蒙古贵族随意侵夺民田,往往多至千顷,荒芜不耕,称为草场,专供畜牧狩猎。余下土地,汉族豪富人家,勾结官吏,恃势占据,驱役佃户千百家或一万家,许多江南豪富,每年收租在五万石以上,福建崇安县凡五十都,应纳官粮六千石,其中五千石官粮的土地,归五十余大家所有,一千石的土地,归庶民四百余家所有。五十大家应出的差徭,官府摊给四百余家担负,因此庶民继续破产,土地益向五十余家集中。崇安一县如此,他处可以类推。赵天麟曾奏请宗室王公限田数百顷,官员豪民限田数十顷,庶几贫民得免饿死。限额大至数百数十顷,实际占田数当然更大。
地主们霸占着“鸦飞不过的田产”,开着油房、粉房、磨房、酒房、解典库。“旱路上有田,水路上有船,人头上有钱”。他们看见“别人的东西,恨不得擘手夺将来”;若有问他要“一贯钞”,就如“挑一条筋相似”。农民们“又无房舍又无田”,受这些“悭吝苦克”的家伙压榨,弄到“吃了那早起的,无那晚夕的;每日烧地眠,炙地卧;衣不遮身,食不充口”。就是“与人家挑土筑墙、和泥、托坯、担水、运浆,做坌工生活”,也因为饥寒交迫,“气力不加”,做到半工还得歇下来。从这一些元曲中所反映出来的当时生活情况,我们知道地主残酷的剥削和农民极端的穷困,不仅是元朝经济衰微的主要原因,也是元朝九十一年间农民不断起义的主要原因。
(二)赋税
税法——腹里行丁税、地税法(仿唐租庸调制),江南行秋税、夏税法(仿唐、宋两税制)。丁税每一良丁岁纳粟三石,驱丁岁纳粟一石。地税每亩纳粟三升。一户如丁税多,纳丁税不纳地税;地税多,纳地税不纳丁税。秋税纳租米,夏税纳木棉布、绢、丝、绵等物(得用钱代替)。政府岁入粮数,总计一千二百一万余石,内腹里二百二十七万余石,行省九百八十四万余石。行省中江浙四百四十九万余石,占全国粮数三分之一,行省粮数二分之一。夏税钞数,图铁木耳天历元年,江南三省总计中统钞十四万九千余锭,内江浙省五万七千余锭,江西省五万二千余锭,湖广省一万九千余锭,江浙又居首位。
科差——分丝料、包银、俸钞三种。普通民户每岁纳丝一斤六两四钱,包银四两(州县征收,往往私加数倍至十倍),俸钞一两。僧道、儒生、军户免纳。江南豪家,宋亡后,失势衰落,多贿赂权贵,充当府县吏卒,借庇门户,遇有差赋,摊派贫民,自己得免,因之贫民负担更重。
洞冶课——矿冶、硝矾、竹木等税据天历元年统计,江浙省课税最多,名目有金课、银课、铜课、铁课、铅锡课、矾课、硝矿课、竹木课等,共纳金一百八十锭十五两一钱,银一百二十五锭三十九两三钱,钞一万一千九百八十七锭。
盐、茶、酒、醋课——全国总收入,盐利居十之八,两淮盐又独当总盐利的半数,两淮岁产盐约一百万引,每引四百斤(南宋每引三百斤),中统二年,每引定价白银七两,以后继续增价,至铁木耳大德四年,每引值钞六十七两五钱。酒、醋课据天历三年统计,酒课凡四十六万余锭,内江浙占十九万余锭。(刘诜诗“举盏可尽官缗千”,普通饮酒贵至一千贯,不免夸大,价贵自是事实。)醋课凡二万二千余锭,内江浙占一万一千余锭。茶课忽必烈时岁收二万八千锭,以后递增课额,收入数不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