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叔段和雍廪是可以被划为一类的,如果前边记了“郑伯克段于鄢”,后边就得记“齐人杀无知于某地”。对于这一矛盾,《公羊传》的解释是:齐人杀无知于国都之内,所以略去不记。但这个说法又与《史记·齐太公世家》的说法不合:雍林应该是齐国的一个邑名,自然是在国都之外,如果在这件事上《史记·齐太公世家》和《公羊传》采自同样的原始材料而《公羊传》对《春秋》的编纂体例又理解正确的话,《春秋》在这里无疑应该写作“齐人杀无知于雍林”才对。
事情似乎越发难以搞清,但至少我们知道:在公孙无知这个案例当中,公孙无知被杀了,《春秋》确实用了“杀”字。那么,如果叔段也被杀了,而《春秋》用了“克”字,加之《春秋》确实是圣人之言,“克”字就必须得有些特别的用意才行。
明代贺仲轼《春秋归义》又举出了一个例子:要说称兵作乱、据邑叛君,终春秋之世恐怕没有超过宋辰的,宋辰后来也兵败逃亡,但《春秋》对宋辰又是怎么记载的呢?
这位宋辰,是宋景公的同母弟弟,从这个意义上说,宋辰之于宋景公就如同叔段之于郑庄公。在鲁定公十一年,这位宋辰纠集党羽起兵叛乱,占据萧邑,三年之后逃亡到了鲁国——这就和叔段从鄢地逃到共地类似。但是,对宋辰的这次逃亡,《春秋》仅仅记载为“宋公之弟辰自萧来奔”,也没说他是被“克”了,这是为什么呢?贺仲轼的解释是:所谓“克”,其中含义是说对垒的双方旗鼓相当,然而宋景公的力量不足以讨伐宋辰,郑庄公的力量却足够制服叔段。
在贺仲轼看来,所谓“克”似乎可以这么理解:关羽打败了张辽可以称“克”,如果打败的是个无名小卒便不能称“克”。但是,通观《春秋》,“克”字同样的用法再没有第二个例子,以至于毛奇龄称“克段”之“克”为“《春秋》专例”,而类似于关羽打败张辽的情况,经文会写伐、败、取,那么问题就是:即便贺仲轼的解释是合理的,为什么《春秋》不写“郑伯败段于鄢”或者“郑伯伐段于鄢”呢?圣人著《春秋》垂法万世,一字褒贬重于万钧,这其中一定另有什么深意在的。
还有一种完全相反的解释,如清人姚际恒《春秋通论》:如果是对等的两国交战,经文或称伐,或称败,或称取,整部《春秋》除了“克段”之外再没有用过“克”字,这里之所以改变惯常的用词而特地称“克”,就是不把郑庄公和叔段当作两个对等的政权来看待——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有兄弟之亲。亲兄弟是不能被当作两个对等政权来看待的,这就是孔子微言大义之所在。
牛运震《春秋传》也持这个观点,而且给出了一句精辟的总结:“《春秋》著义不著事,褒贬之义明则事不足悉也”,这是说《春秋》不耐烦把事情交代得那么具体,叔段出奔而《春秋》不载,就是嫌它不重要而略去的。只要褒贬之义表达清楚了,这就足够了。
牛运震这番话说得虎虎有生气,但“褒贬之义”真就表达清楚了吗?我们看到,关于“克”字之义,姚际恒和牛运震那个很有道理的意见不但和贺仲轼不同,同样也和《左传》相反。《左传》解经,认为《春秋》特地不把郑庄公和叔段当作亲兄弟,所以既不称郑庄公为兄,也不称叔段为弟,更把克段一事当作两个国君之间的战争,所以才用了一个“克”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