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开门,映入眼帘的是狗血的画面。一个女人和她的男朋友躺在**,相互拥抱。
她该高兴吗?因为这两个人都是穿着衣服的。
衣服没有脱光,他们不是在“啪啪”,所以,她应该不必太过伤心。
那一瞬间,庄美玲的脑子里浮现的就是这样的念头了。
不用太伤心。
然而她并不知道她麻木的脸上流淌出的是什么样的表情,只见那两个正在欢笑中的人蓦然停了下来。
廖新华扭过头,看到了站在卧室门边的庄美玲。
“你回来了。”他淡淡的说,神态就如同刚刚沉溺于一场网游的厮杀中,回过神来随口问候的一句。
“是的。我回来了。”庄美玲答。她回来了,她早就在电话里说过她立刻就要回家来了,为什么背着她偷人的廖新华也不掩饰一下呢?
如果他早点让这个女人离开这个家里,她也不必问出这难堪的一句:“她是谁?”
这个被他允许进入他与她的卧室,并躺在他与她的**欢笑的女人是谁?
“她是我的女朋友
。”廖新华回答她道。很正常,很光明正大的口气,没有一点儿心虚。
女朋友?庄美玲怀疑是自己的耳朵听错了。廖新华是介绍反了吧。
然而此时此刻,那两个人仍旧躺在**用亲密的姿势拥着,而自己站在旁边倒真像是一个想介入两人之间的第三者。
“那我呢?”她不想这样问,因为这样问出话来的女人太低贱了。可她很想知道,如果那个女人是他的女朋友的话,那自己算什么。
“你?你是我的室友啊。”廖新华似乎不知道什么叫做廉耻,他耸耸肩膀补充:“同时也是我的床友。”
“噗哧。”旁边的女人被逗笑了出来,那轻轻的笑声如同世界上最尖利的锋刺,一根根像暴雨般的扎所进庄美玲的耳朵,刺破她的耳膜,再顺着皮肤肌理穿透她的骨头与神经。
庄美玲毫无血色。
她多想晕倒。可是她仅剩下来的最后一丝尊严告诉她不能倒下。
她不能在这个女人的面前变得如此的可怜。
哪怕廖新华已经把她踩在了脚底碾成了粉末,她也不能放任自己成为无用的垃圾。若是没有这样的坚持与底线,她也没办法一个人长大至今。
哪怕内心再脆弱,哪怕已经遍体鳞伤,她也一定要活下去。
唯一的目标就是活下去!
……
庄美玲从那个家里出来的时候,她并没有多带出自己的行礼。
在廖新华公然介绍她只是他的“床友”的时候,那一个小小的屋子里,对她来说就连空气也让她窒息。
她一分一秒都呆不下去了。
她夺门而出。
风吹在脸上就像是那个女人嘲笑,耳朵和眼睛怎么也摆脱不了她人生啊最羞耻的一幕。不知道跑了多久,当她察觉到自己连鞋子也没有穿出来的时候,她的脚底已经是血红的一片。
原来,当一个人的心被伤到麻木的时候,连脚底也是麻木的。
此时已经离开家了,她可以不必再奔跑了,可她也无心再去寻找鞋子。
钱包,手机?
甚至连钥匙,她也没有带在身上。
她不想成为最可怜的人,却无意中还是成为了最可怜的人。
赤着脚满身疲惫满脸是泪的女人,无论谁看了都会觉得“可怜”
。
想隐藏,想找个地方将自己埋了。
就在这个时候,她发现了那间酒吧,一个入口是往地下走去的地下室酒吧。
昏暗,嘈杂的环境,还有会使人醉的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