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是换届改选大会的一项重要议程。报告经全体党员讨论、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党支部委员会应将工作报告准备一式两份,一份报送上级党组织,一份归入党支部文书档案。
(3)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计票等工作人员。党支部委员会拟定的选举办法在报经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在支部党员大会正式投票选举之前,要提请党员审议,然后表决通过。大会的监票、计票等选举工作人员,可以由党员提名,也可以由支委会提出建议名单。不管由谁提名,都必须经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通过。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和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都不宜担任选举工作人员。监票人负责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4)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正式选举前,支委会要向支部党员大会公布候选人名单,并如实地介绍候选人名单的推荐过程和每个候选人的工作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帮助党员比较全面地了解候选人的情况。如果有党员提出询问,支委会要向党员作出必要的说明和解释;也可根据选举人的要求,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和说明,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5)分发、填写选票。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准确地核对参加选举人数和选票数,使两者相符,然后将选票分发给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向大会主持人报告。选票分发完毕,由监票人向党员说明填写注意事项和要求,然后由党员填写选票。
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
选票不得涂改、撕损,填废一般不给更换,按弃权或作废处理。
选举人因故不参加会议,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填写。
党员可以投弃权票,但应慎重决定。
投弃权票后不能另选他人,投不赞成票后可以另选他人。
在选举中选举人可以投自己一票。
(6)投票、开票。投票前,票箱要当众由选举工作人员检查,确认无误后当众封箱。投票顺序是先由选举工作人员投票,然后党员逐个投票。不设票箱的可由监票人逐一收回选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数。如果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则选举有效;如果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则选举无效。
(7)计票判断当选人。计票即通过唱票和计票,将候选人得票数和另选人得票数全部记录下来,据此统计每个得票数量,并按规定判定当选人。
(8)宣布选举结果,封存选票。计票结束后,监票人要对计票的结果签字并当众公布候选人得票情况,宣布当选人名单,并说明当选的名单需报请上级批准后生效。选举结束后,选举工作人员要将选票清点密封,交新产生的支委会归入文书档案保存,待保留一段时间后经上级许可后销毁。
3.选举大会后的工作。
(1)召开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支委进行分工。选举大会结束后,应及时召开支委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支委会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选举产生党支部的书记、副书记,以及研究支部委员的分工。
(2)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选举结果。支委会应将选举大会的情况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将支部班子成员分工情况,书面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和备案。
(3)做好落选人的思想政治工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