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党支部选举的任务和要求
(一)党支部选举的任务
1.按期改选党支部委员会。党章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后,必须按期进行换届选举,这是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没有正当理由,随意拖延换届选举时间,甚至长期不进行换届选举,是一种破坏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践踏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对此,党员有权提出批评和意见,上级党组织应严肃对待和处理。当然,如果理由正当、情况特殊,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选举,也是允许的,但必须写出报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换届选举时间的延长期一般不得超过2年。
党支部委员会提前改选的情形
◆委员缺额较多。
◆党支部委员会存在严重问题。
◆由于其他原因,上级党组织决定提前改选的。
党支部委员会延期改选的情形
多数委员外出无法按期改选。
任期届满正值集中一段时间完成某项紧迫任务难以改选。
遇到某些突发性事件。
党支部存在问题正在进行整顿等。
2.补选党支部委员。补选党支部委员,一般是换届改选后的支部委员会,由于委员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影响了党支部工作的正常开展,此时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补选。补选党支部委员是在原党支部成员的基础上进行的增补。
应补选党支部委员的情形
党支部委员因故调离,或本人辞职。
党支部委员离休、退休或患严重疾病不能履行职务。
党支部委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因故调离,而本届党支部委员会任期未满,在这种情况下,上级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任命新的书记或副书记。
3.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党支部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条件和名额,必须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办理。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是在党员中有威信和受到信赖的正式党员。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时,被选人不限于本支部范围的党员,只要是党代表大会所属党组织范围内的党员,都可以被选为代表。任何人都不能不经选举而作为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
(二)党支部选举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1.民主选举。民主选举的具体要求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候选人名单要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讨论提出,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支部委员会的产生,要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
选举时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在选举中,绝不允许进行派别和非组织活动,绝不允许追查选票、虚报票数以及打击报复等错误行为。
选举中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级党组织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的决定,或者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并报再上一级党组织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2.实行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就是实行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人名额的不等额选举办法。差额选举有两种具体形式:一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办法进行正式选举。提出的候选人人数,一般应超过应选人数20%。二是正式选举前进行预选,经过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经过预选,凡得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半数的方可列为正式候选人,得票不超过半数的不得列为正式候选人。
党章规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无记名投票,即选举人在选
举时不公开署名的投票方式。无记名投票具有以下优点:
◆可以使选举人不受候选人在场的影响,免除顾虑,选出自己信得过的人。
◆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可以使候选人不知道谁不赞成自己,有效地避免可能出现的某些违反党内选举法规的行为,特别是防止打击报复行为。
